現在有新的法律法規頒布,按新法規執行。
市民去港澳探親。
首次申請時,需查驗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如在港澳地區註冊,需提供律師事務所公證書)並提交復印件、邀請函、護照等境外配偶個人材料。如果申請人在外工作或暫住,需要提交在外地暫住期間的業績證明,填寫申請表;(探親範圍為配偶、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
再次申請探親的,只需提交申請人通行證、境外配偶通行證、護照等個人材料,填寫申請表;
現在有新的法律法規頒布,按新法規執行。
公民因私前往香港、澳門出差。
業務在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辦理;
首次申請時,公司應當備案。應提交申請公司的年度營業執照原件,並加蓋公司原公章。公司出具的派遣函還應核實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證並提交復印件,核對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並提交復印件。
多次商務簽註的,應當提交登記證明和派遣函。
現在有新的法律法規頒布,按新法規執行。
市民去臺灣省探親。
第壹次申請時,需要核對申請人的入臺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並提交復印件。如果申請人在外工作或暫住,則需要提交在外暫住期間的業績證明,填寫申請表。境外配偶的邀請函、戶籍證明、身份證、護照、臺胞證等個人材料。
再次申請需要提交配偶的身份證、護照、臺胞證等個人材料,申請人的入臺證和通行證,填寫申請表。
現在有新的法律法規頒布,按新法規執行。
公民因個人原因赴港澳旅遊。
需要核對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並提交復印件。如果申請人在外工作或住宿,還必須提交其在外臨時住宿期間的業績證明,並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參加外省旅遊團隊的,應當提交有效的旅遊全額發票、加蓋原公章的旅行社資質證書復印件。
現在有新的法律法規頒布,按新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