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區)任職公告
為加快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為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據《省委組織部關於2009年選派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山西省村(社區)工作的通知》(晉組統字〔2009〕25號)精神,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組織部將組織長治市選派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2009年)。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招聘人數
市* * *錄用1200人。各縣(市、區)招聘名額見附表。
二、報名資格和條件
1,擁護我國* * *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自願到農村工作。
2、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勤奮敬業。
3.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和往屆畢業生,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至2年的在校大學生和研究生。
5.年齡在20周歲以上(4月30日之前出生,1989),28周歲以下(5月30日之後出生,1981)。
6.身體健康。
7.凡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註冊:
①在職人員;
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司法部門調查、審判的人員;
③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三、遴選程序和方法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省屬高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於2009年4月23日至5月8日在所在院校報名。2009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每天9:00-17:00)在長治市圖書館登記的省內往屆高校畢業生、省外往屆高校畢業生。
2.註冊要求:
①本次報名采取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按照就近原則填報誌願,每個考生只能填報壹個誌願。誌願填寫縣(市、區),且誌願必須是本市的縣(市、區)。
(2)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持身份證原件(16K)2份、學歷證書原件(16K)1份、近期同版紅底壹寸免冠照片3張(省外應屆高校畢業生應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3)報考人員不能同時使用新舊身份證報名;報名必須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壹致。
(四)資格初審合格後,申請人如實填寫《山西省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申請表》壹式兩份。
⑤報名結束後,由市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統壹發放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6.申請人應對提交的相關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並追究造假者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筆試
凡在我市各縣(市、區)報名的考生(含在本市報名的考生和在省屬高校報名的2009屆高校畢業生)均在本市參加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考生的行政業務能力、基本理論知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應了解和知道的內容以及村級管理等。筆試時間限制150分鐘。
筆試於5月下旬在長治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後,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在各縣(市、區)按應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 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最後壹名考生可同時進入面試)。
(3)調整
筆試結束後,所選縣(市、區)選調人數不足1: 1.5的,可以調劑。具體調劑方式為:①市就業辦公布空缺縣(市、區)和名額;②原縣(市、區)未進入面試的考生,可重新選擇壹個有空缺的縣(市、區)自願報名調劑;(3)市選聘辦根據重報誌願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名額,以補充空缺的縣(市、區),直至結束。
(4)面試
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心理素質、綜合分析、宏觀決策、邏輯思維、即興發揮、語言組織、表達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結束後,以筆試和面試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的權重比例為40%和60%(計算公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得分有小數的,四舍五入後保留兩位小數。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按照1: 1的比例確定人選。
(5)調查
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業務能力。省屬高校2009屆應屆畢業生接受所在高校黨委檢查。在我市報名的考生,由縣(市、區)組織部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願放棄等原因造成職位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同壹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體檢
考察結束後,市委組織部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新聞媒體上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市委組織部組織了統壹體檢。
(七)討論和決定
市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人選名單,並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8)培訓
縣(市、區)委組織部對高校畢業生、村幹部進行集中崗前培訓。
(9)就業和待遇
1,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個人特長、誌願和農村基層對高校畢業生的專業要求,按照就近安排考生原籍的原則,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確定聘用人員和具體工作地點。
2、聘用人員由縣(市、區)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實行人事代理(代理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高校畢業生和村幹部的工資、津貼、補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按地方全額事業單位在職管理人員政策執行,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確保正常晉升和及時發放。所需經費由省、市、縣(市、區)財政負擔,鄉鎮統壹代發工資。
3.任職前,由縣(市、區)和有關鄉鎮與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壹般為3年(無試用期)。期滿後,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願,可以續簽合同。因參軍、入學、考公務員、被事業單位錄用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需報縣(市、區)委組織部批準。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可續簽聘用合同,待遇不變。不再繼續在村(社區)工作的,自主擇業。
4、選聘人員到村(社區)工作兩年,經考核合格後,報考我省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在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報考省屬高校研究生,在總分上增加10分。
5.聘用人員正式從黨員中產生,壹般安排擔任村(社區)黨支部副書記或支部委員;是在* * *準備黨員或黨員* * *,壹般安排為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助理或依法選舉為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副主任。
第四,其他
未盡事宜,由市選派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355-2192517市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幹部管理科。
監督電話:0355-2112075市委組織部舉報中心。
2009年4月23日
2009年大學生村官(社區)幹部選拔任用名額分配表
單個人雇傭人數
市區38
郊區50
長治縣90
鹿城62
屯留縣110
長子縣130
壺關縣135
平順縣76
黎城縣70
襄垣縣106
武鄉縣135
沁縣130
沁源縣66
高新二區
總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