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公司辭退哪個部門不求賠償。
通常的做法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2)更經濟的方法:
1.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他們調查。
2.如果他們不來調查,就去勞動局投訴,寫書面材料。
3.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
4.如果妳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補償
雙方達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支付雙倍賠償金是違法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公司解雇員工不是不可以,但這時候需要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操作。如果存在無故解雇員工的情況,那麽公司的行為就是違法的。這時候自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員工進行壹定的補償。那麽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怎麽賠償呢?接下來我就這個問題給大家詳細解答壹下。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法》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只能在法定情形下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
這裏有四種法定情況: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違約終止合同
即勞動者有過錯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錯誤解除的程序沒有嚴格的限制。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法律規定了違約金的,勞動者應當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無過錯解除合同。
即勞動者本人沒有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依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有嚴格的限制。具體來說,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選擇向勞動者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額外工資按照勞動者此前1個月工資標準確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經濟裁員
指用人單位為降低人工成本和改善管理,因經濟或技術原因壹次性辭退,但占企業職工總數65,438+00%以上的職工。經濟性裁員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在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需要裁減員工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可以將裁減人員方案報勞動行政部門:
1,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生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勞動合同變更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其他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需要註意的是,申請經濟性裁員時應優先考慮的人員,與單位訂立長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家中無其他從業人員,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贍養。裁員後重新錄用的限制用人單位依法裁員,六個月內重新錄用職工的,應當通知被裁職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裁職工。
經濟性裁員的例外是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第40條關於無過錯辭退和第41條關於經濟性裁員的規定: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離崗前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正常辭退員工,可能不涉及賠償的問題。但如果是裁員等特殊情況,公司也會對員工進行補償。然而,這裏的性質不同於賠償。畢竟在補償員工的情況下,公司辭退員工並不違法。而且如果妳在這方面和公司有糾紛,其實可以委托我們的專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以上為您詳細介紹了關於公司辭退不給補償找哪個部門的相關知識。被公司無償辭退時,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投訴。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來回答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