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可以委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庭嗎?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可以委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庭嗎?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被訴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依法不能委托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應訴。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條規定,對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起訴和受理的權利。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幹預、阻撓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無法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工作人員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包括行政機關正職、副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委托壹至二名訴訟代理人。

被訴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並說明不出庭的理由。

擴展數據:

相關案例:

2065 438+08 18 10月29日上午,針對寧國市曾某等人向宣城市人民政府表示不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壹案,副市長田揚昌代表市政府在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寧國市政府負責人和承擔征地具體組織實施的國土部門相關人員參加了庭審。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圍繞各自的證據展開了激烈的舉證、質證和辯論。市政府法制辦主要負責人作為本案的市政府代理人,壹開始就充分說明了市政府作為復議機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依據,並從涉案行政復議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角度對雙方爭議的核心焦點作了補充說明。

對原告依法尋求法律救濟的最直接、最高效的途徑進行了明確的引導。

田楊昌代表市政府全面闡述了自己的意見。他指出,宣城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對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市政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定期對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應訴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和問責,並將監督情況作為依法行政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

他表示,完全理解並積極支持原告通過復議、訴訟等法律途徑尋求權利救濟,真誠歡迎社會各界繼續關註和監督我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他指出,就本案而言,我們認為原告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宣城市政府依法受理的範圍。

原告不服征地批復,已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同時,如果原告不服寧國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後續的土地征用,仍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繼續維護自身權益。

庭審結束後,田羊昌帶領寧國市政府負責人與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進行了深入溝通。寧國市政府負責人進壹步了解了原告的案件訴求和要求,並表明了進壹步溝通、協商、協調處理的明確態度。寧國市政府高度重視原告提出的合理訴求,將在後續工作中認真研究並妥善處理。

這次市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形成了領導幹部帶頭出庭應訴、履行推進依法治國第壹責任人職責的典型示範作用,營造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濃厚氛圍。

參考資料:

人民網-宣城:市政府負責人積極出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參考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 上一篇:鑷垁鐨勫垜浜嬪緥甯敹鍏ュ緢楂橈紝涔熷緢灏堟キ銆倈亳州刑事律師收費標準
  • 下一篇: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