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被行政拘留可以做律師嘛?
被行政拘留過夜可以做律師,《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二、哪些人不能做刑事辯護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充當辯護人: 第壹,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包括被法院判決有罪,正在監獄或其他執行場所服刑的人;被法院判決有罪,正在監外執行的人;正在被執行緩刑或假釋的罪犯;沒有被剝奪人身自由但正在被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判處的罰金刑尚未執行完畢的人。 第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包括:在刑事訴訟中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在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中擾亂訴訟秩序,被依法拘傳或拘留的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依法拘留的人;其他被依法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第三,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第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第五,本院的人民陪審員。 第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包括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活動有牽連的人。 第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但上述第四項至第七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托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這是考慮到被告人的近親屬和監護人可能對被告人的情況最為了解,能提供最有力的辯護的緣故。 可見,有行政拘留的記錄並不影響當事人,做律師專業的律師都應該有律師職業證書,在考律師職業證書的時候就會對當事人的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如果發現有犯罪的記錄,就不會再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