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杜寶良案”
“杜寶良案”的啟示與檢驗
新華網安徽頻道2005-06-20 07:51
“杜寶良案”終於進入法律程序,這是輿論衷心期待的結果。無論這場行政訴訟的最終裁決是什麽,都成為了壹堂非常生動的民權啟蒙課。在這場民權啟蒙課上,杜寶良本人是第壹個被改變的。因在短短幾個月內在同壹地點連續被電子眼拍到10500次而要繳納10500元罰款的原小販杜寶良,經過媒體關註和律師協助,有了兩個改變:壹是改變了過去不經常看報的習慣,每天看從附近報刊亭買來的報紙;第二,他以前認為打官司不光彩,現在改變了看法。壹個老實的菜農開始認真看報,可見他開始關註時事;他不再認為打官司“不光彩”,明白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說明他不滿足於做壹個不得不忍氣吞聲的“順從者”,而是想做壹個正直的公民。
壹個農民,壹個進城謀生的農民,壹個以微型面包車為代步工具的司機,杜寶良的這三個身份在當代中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與城市居民、城市白領和公務員、習慣在馬路上行使絕對權力的交警相比,杜寶良始終處於弱勢地位。但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他可以與政府機構對抗,尋求司法判決。那麽,為什麽不能所有的農民,所有的農民工,所有的汽車司機?“杜寶良案”的受理絕對不是壹個簡單的事件。通過這件事,更多的民權知識已經並將繼續得到傳播。
在杜寶良的背後,有兩位非常優秀的啟蒙老師。新聞媒體,很多報紙用整版報道了他的經歷,很多電視臺把鏡頭對準了他;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不僅強烈投訴他的權利,還公開曝光交管部門“可能”存在的明顯標記錯誤。壹個是新聞媒體,壹個是律師,律師是現階段承擔民權啟蒙任務的最佳導師。除了“杜寶良案”,人們還期待他們做得更多。
誠然,由於種種原因,司法裁決可能做出了不利於杜寶良的結果。但是,這不重要,因為民權的進步本身就是壹個不斷博弈、談判、協商的過程。另壹方面,如果杜寶良敗訴,恰恰可以檢驗公民權利的現實落差。
以下是答辯:
自古以來,出身公房就成為很多人的終身信條。所謂不入公門,不在衙門裏訴苦。官也有民不告官不究的說法。這兩句話裏隱藏了多少委屈!
中國還有壹句話:衙門口往南沖,沒錢進不來。
打官司的結果往往是政府吃被告,原告吃原告。最後,落入家財的結果。
隨著時代的發展進步,今天是法治社會。世界對訴訟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
從上面的新聞報道來看,打官司至少不是人們認識中的壹件不光彩的事。世界上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現在人變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為打官司是壹件光榮的事情。從以上信息來看,這個杜寶良在訴訟之後是很光彩的。它已經成為電視臺的焦點,媒體和律師都為此做出了貢獻。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能引起更多關註,祝辯論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