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年2月28日淩晨,溫州市委對蒲圻鎮寨橋村錢雲會遇害案作出四點意見,決定由市公安局直接調查處理。
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陳德容召開市委專題會議,決定由溫州市公安局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按照刑事殺人和交通肇事兩個程序分別進行偵查和調查,接受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錢雲會獻出生命後,他舉報的浙江樂清電廠征地糾紛能否水落石出?
補償差價
“強占寨橋村146公頃宅基地”,錢雲會留下的訴狀上寫道。
據本報獲得的復印件顯示,2004年4月3日,浙江樂清(南嶽)電廠、樂清市國土局、樂清市政府征地辦相關負責人首先召集吳、錢傳勇等10名寨橋村幹部到蒲圻鎮人民政府開會,並要求他們簽署沒有文號的簡短征地文件。
4月28日,村民發現上當了,要求上級查明真相。結果,130多名村民意外與警察發生沖突,其中72人被拘留。錢雲會等4人獲刑。
訴狀稱,該電廠偽造政府文件,“騙取並強行無償使用寨橋村146公頃農用地”。於是,時任村委會主任的錢雲會開始了漫長的上訪之路。
公開資料顯示,國家發改委於2005年4月批準浙江樂清電廠立項,壹期兩臺60萬千瓦超臨界發電機組投資57億元,2003年準備建設。
2005年5月,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4.23億元,實收資本9.9億元,浙能集團持股565,438+0%,龍源電力集團、溫州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溫州電力發展公司、華豐集團分別持股23%、65,438+00%、9%、7%。
直到2007年4月12日,國家發改委才最終批準了浙江樂清電廠的項目。“電廠位於南嶽鎮和蒲圻鎮,分兩期建設4臺60萬千瓦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總投資6543.8+0.08億元。”
隨著電廠前期建設的強力推進,電廠與錢雲會等當地居民開始產生利益沖突。電廠項目方案壹定下來,蒲圻鎮就和各村協商,把壹個山頭上的墳墓搬走。在公開報道中,這壹事件經過當地警方和村民協商,順利和諧解決。
"發電廠占用的大部分土地是我們的林場和海灘."多位村民回憶,寨橋村涉案土地為***146公頃,包價3800萬元,平均每畝17351.6——這裏的“包價”包括:征用耕地綜合價格+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支出+維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等。
本報從樂清市招投標中心公開信息查詢獲悉,蒲圻鎮二類工業地價31.3萬元/畝,壹類商業地價1.227萬元/畝,二類地價86.7萬元/畝。
因為和村民的期望差距太大,大家都拒絕報名賣地。
土地混亂
土地是農民的命脈,也是地方財政的命脈。樂清也是。
2005年7月至2007年,蒲圻鎮工業園區多次被西門街村村民砸。在他們看來,政府征用土地時存在批少占多的情況,預留的村莊安置用地沒有得到妥善落實。而且前任村幹部沒有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就簽了征地協議,所以村民強烈要求政府部門糾正錯誤,追究責任人。
西門街村委會主任臧傳銀對溫州媒體表示,“土地問題向上反映了好幾年,政府不給我們解決,只好封路,又不想破壞企業,村民也沒得選。”
“在寨橋附近的華義村和華三村,農村集體土地被1萬元/畝強行買下,然後以47萬元/畝的市場價賣出。”壹位樂清人告訴本報,大多數農民沒有技能,沒有土地就無法生存。
“在浙江樂清電廠的征地建設中,我們遇到了壹些村民的阻撓。我們正確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確保重點工程順利推進。“5438年6月+2008年10月,時任樂清市委書記寫道,樂清是壹個比較發達的地區,目前正處於‘發展的黃金期’和‘矛盾凸顯期’。2007年,全市處理矛盾糾紛4501件,其中土地問題占總數的19.79%。
樂清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陳智指出,樂清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高收益與低違法成本的差距導致違法現象普遍存在。公開資料顯示,樂清市區新開樓盤每平方米價格普遍在1.5萬元以上。
5438+065438+2009年10月,樂清市委原書記陳學兵因涉嫌貪汙罪被移送檢察機關。經查,2005年3月,大荊鎮小寶洲村支部書記毛振德、村民委員會主任周壯達與陳學兵勾結,以小寶洲工業園建設需要財政補貼為由,向樂清市政府申請財政撥款80萬元。兩人將這筆錢中的8.9萬元用於工業園區的道路建設,剩下的71.000元在他們之間平分。其中,毛振德、周壯達分別獲得20.5萬元,陳學兵獲得30萬元。目前,該案仍在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