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有人記錄我找人打牌贏錢。我作弊違法嗎

有人記錄我找人打牌贏錢。我作弊違法嗎

季思佳通訊員徐少峰

閱讀提示,特制麻將牌和骰子,用“隱形眼鏡”看對手的牌,用遙控骰子控制骰子的數量...這些在香港電影《賭王》中看到的場景,也在洛陽上演。日前,伊川縣人民法院審理了壹起利用高科技賭博工具實施詐騙案,涉案的4個團夥均以詐騙罪被判處刑罰。

奇數的

莊家贏了,“職業賭徒”遇上“賭王”

2012、12年中旬的壹天,金某、李某、洪某在宜川縣城玩耍。其間,李某告訴金某,他認識壹個不會打牌的有錢人王某,可以請他壹起打牌,保證能贏錢。這壹提議很快得到了“賭老手”金的同意,但他萬萬沒想到,這是李給他下的壹個套:表面上,李和他約定“攜手對敵”,但實際上,其他三人才是真正的“盟友”,他是待宰的羔羊。

2012年2月23日,12,王在宜川賓館開了壹個房間,事先把特制的麻將牌(麻將牌裏的餅推牌九)放在桌上。當天,嶽某和魏某早早來到賓館,王某將騙子使用的“隱形眼鏡”和遙控器交給嶽某。後來電話聯系金某得知他要來,嶽趕緊戴上“隱形眼鏡”,把遙控器放在褲兜裏。

幾分鐘後,李、洪和金來到王的房間。對於嶽,王向三人解釋自己是他的司機。隨後,王某、李某、洪某、金某四人開始賭博,嶽某在“圍觀”。王是莊家。嶽賭博時戴隱形眼鏡看牌數,用遙控器控制骰子將大牌發給王。就這樣,短短壹個小時,王贏了20600元,金輸了20600元。賭博結束後,嶽拿到了600元的“勞務費”。

2013 65438+10月21、王某、苗某、嶽某使用類似方法使金某損失10000元。

抓住了

出示線索,詐騙團夥被抓。

金壹直認為他的“失敗”是運氣不好。為了奪回輸掉的比賽,2013,65438年10月26日,金某再次“承包”王等人。這次王的朋友是苗和張,董是操作遙控器的人。當天,金某還是很倒黴,不壹會兒就輸了5000元。

其間,金某不經意間註意到董的手在褲子口袋裏不停地動,王的骰子總是打“8”,便認為只要骰子的數字是“8”,王發的牌就贏。於是,金某懷疑有鬼,就以請朋友送錢為由,給兩個小夥打了電話。金的兩個哥們到酒店後,用磁鐵試了試骰子,發現骰子會吸起來,於是趕緊報警。說完,民警從董身上拿出壹個黑色遙控器。遙控器壹按,麻將桌上的骰子就會自己動起來。

隨後,王某、苗某、董某、金某、嶽某、張某等人因賭博被治安拘留並罰款,賭資及賭博工具被沒收。2013 10,伊川縣檢察院以王某、苗某、嶽某、董某涉嫌詐騙罪為由,對其提起公訴。近日,伊川縣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相關規定,對王某等人犯詐騙罪作出壹審判決,分別判處王某等人有期徒刑8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並處罰金7000元至5萬元不等。

提醒壹下,賭博容易導致刑事犯罪,30元以上賭博是違法的。

王等人的行為是詐騙罪還是賭博罪?本案主審法官解釋說,雖然兩罪都有欺騙的成分,但“賭博罪”強調的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職業,而“詐騙罪”強調的是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王某等人引誘被害人金某參與賭博,利用隱形眼鏡和能看透牌數的遙控骰子“贏”得對方財物,符合詐騙罪“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構成要件,認定為詐騙罪較為妥當。

審判長告訴記者,賭博本身就是壹種違法行為。根據《河南省禁止賭博條例》第12條,賭博在30元以內,足以行政處罰;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將構成賭博罪。與此同時,在許多賭場中,作弊並不罕見。賭博要自覺抵制。

下壹篇文章

  • 上一篇:河南省最新行政區劃
  • 下一篇:24小時法律咨詢電話號碼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