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起訴了怎麽辦?
被別人起訴後,要收集證據,積極應訴。
被告對管轄權無異議的,應訴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回復:原件壹份,根據原告人數提供復印件;答辯狀應當由被告簽名或者蓋章。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蓋章。
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證據:正本壹份,根據原告人數復印壹份。
3.被告資格信息:如果被告是公民,應提供此身份證復印件。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師代理被申請人的,應當向代理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並註明是壹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
第二,不應訴可以嗎?
被告經法院依法傳喚不應訴,不影響正常開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被告必須出庭,法院可以使用傳票強迫被告出庭。
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可以傳喚被告人出庭,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民事訴訟解釋
第二百四十壹條經傳票傳喚,被告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如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在聽取了到庭的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雙方的辯論、提交的證據和其他訴訟材料後,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決。
被起訴後的影響:
如果法院立案,那麽法院會依法收集證據,啟動審判程序。對被告的影響無法判斷,但被告應積極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同時,如果法院判決被告敗訴,判決生效,那麽被告就應該履行法院判決,否則法院會采取強制措施,比如查封當事人的財產。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綜上所述,如果法果被他人起訴,那麽當事人壹定不是選擇逃避,而是需要及時應訴,收集相關證據,維護自身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壹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不應訴,就要承擔敗訴風險,損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