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是完全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十六歲校園欺淩,構成故意傷害罪,可能判刑。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對於故意傷害罪: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的年齡範圍
1.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二、年滿十八周歲的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三、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實施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然而,有可能獨立實施純粹有益的或符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為;
四、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八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實施。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