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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19砍人事件有人抓到了嗎?

半年前的視頻相信妳都看過了吧?當時聽說反而被判刑的是我們6個辯護的湖南老鄉。以下轉自騰訊新聞。

6名湖南打工仔因擊退24名上門黑客獲刑。

這是壹場被網友稱為“動作大片”的“戰役”。

曾等24人來到江蘇常熟投資公司二樓辦公室。雙方打了起來。20歲的何強和其他五名湖南村民用菜刀、電腦音箱和椅子擊退了他。雙方互砍數十刀。

這壹幕被攝像機完整拍下,並在網上發布後瘋狂流傳。常熟官方對此事的處罰結果在網上引發持續爭議。被網友視為在家“英勇反擊”的湖南打工仔,被當地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判刑。本報記者周青樹

(微博)江蘇常熟報道

沖突:24人持刀上門

故事開始於六個月前。

4月2日12時,投資公司秘書蔣到老板辦公室打印文件。12: 44左右,4輛車停在樓下,24人下車。發完砍刀,壹個“光頭”帶頭走進公司。

鐘發投資公司前門、辦公室和走廊的監控錄像顯示,“光頭”在45分38秒內走進了二樓徐建中的辦公室。辦公室裏有7個人,包括賀強、和姜。除了姜、,他們都是湖南人。

“光頭”站在房間中央,右邊壹名男子進門後拿刀架到張勝脖子上,左邊壹名戴眼鏡的男子壹拳打倒在沙發上。何強從背後拔出菜刀,朝“眼鏡”砍去,眼鏡受傷了。

然後雙方黑了。對峙持續了兩分鐘。何有4人持刀,另外兩人向“光頭”們扔沙發、煙灰缸等物品,連垃圾桶也成了他們手中的武器。

“光頭”等人被強行趕出家門後,有人將椅子等物品扔進屋內,試圖從辦公室後門進入屋內,但後門被兩個保險櫃和沙發堵住。

當時躲在桌子底下的江回憶說,新來的人說話像蘇北口音,她聽不懂。整個打鬥過程中,雙方都在大喊大叫,有什麽硬邦邦的東西砸在地上,發出很大的聲音。

12: 48左右,“光頭”等人陸續跑下來,四輛車反方向開走。

12: 48: 33,姜從桌子底下鉆了出來,立即報警並給老板打了電話。她告訴徐出了事。

記者了解到,徐建中與對方有債務糾紛。4月2日上午,何強代表徐建中與對方交涉,中午接到壹個尾號為“7777”的電話。對方說:“妳等著,我來。”賀強擔心出事,於是電話通知了張勝等5名湖南老鄉到公司,並準備了壹把菜刀防身。

問題:持刀上門的人,半年後被抓。

事發壹周後,賀強、張勝等6人被刑事拘留。同時,“光頭”壹方沒有人被拘留。

何強等人家屬對此提出質疑,並在網上發布視頻等材料,標題為“湖南6名打工仔在常熟遇襲,為何所有自衛隊員都進了教室?”相關帖子隨即引發網絡關註,“菜刀隊‘VS’菜刀隊”壹時間成為網絡熱搜詞。

知名網友張紅峰(微博)9月26日發布了壹條微博,已被轉發近12000次。在微博中,他說:6個打工仔在辦公室裏,面對眾多前來鬧事、持刀砍人的人,站了起來。報警後,他們用凳子和菜刀防身,以至於逃跑。到目前為止,警方還沒有逮捕任何滋事者,但已判工薪族聚眾鬥毆。賀強的母親蘇金林說,警方沒有拘留任何持刀上門的人。“在法制社會,真的很傷我。”

10 10月13日,記者從常熟局獲悉,“光頭”名叫曾。10 6月10至6月12日,民警在掌握相關證據後,將持刀上門的曾某、朱某、胡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警方正在網上追捕另外三名嫌疑人。

關於為什麽案發壹周後何強等6人被拘留,而“光頭”卻在半年後被拘留,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的疑問?警方認為並沒有放棄對案件的調查和對相關嫌疑人的追捕。“* *當局壹直在調查取證,確保證據確鑿,經得起推敲。”

爭議:

正當防衛?聚集人們去戰鬥

同樣有爭議的還有本案的判決。8月9日,常熟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何強等5人有期徒刑3年,其中李義夫作為未成年人處理。法院認為,何強明明知對方要來鬧事,自己糾集5人,並準備菜刀、棍棒等器械等待對方到來。從法律上講是犯罪預備,主觀上是故意。對方來了後,對方打了他壹拳後,何強立即掏出菜刀還擊。客觀來說是打了壹架,屬於武裝聚眾。

賀強等人的家屬和律師認為,賀強等人的行為旨在阻止傷者反擊,屬於正當防衛。何強的律師蘇北峰說,如果曾等人沒有找上門來尋釁滋事,或者沒有把刀架在的脖子上,沒有對何強進行人身攻擊,這個案子就不會發生。

著名律師周澤和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都認為賀強等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聚眾鬥毆是雙方故意打架。結果就是無序。本案中,何強壹方主觀上僅為防衛,並無與對方發生打鬥的意圖。”周澤分析,何強等人準備刀具,不是約對方打架,而是在對方侵權時進行防衛,實際上是壹種防衛準備;在遭受曾等人的攻擊時,賀強等人采取的反制措施主要是制止對方的違法行為,而不是相互打架。從這個意義上說,賀強等人的行為是完全的自衛措施。法院“聚眾鬥毆”的判決不當。而且相對於曾壹方20余人上門實施不法侵害,何強壹方致對方壹人輕傷,防衛過當。

周澤律師也不同意檢察院提出的“主動對抗”的說法。何強等人所做的準備是壹種防禦性的準備行為,不是聚眾鬥毆的會議行為。“如果對方不攻擊,他就無法攻擊對方。如果他知道對方要來,在路上埋伏,屬於對抗。”此外,曾等人應該承擔責任。“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界定沒有問題。”

據常熟法院壹名工作人員介紹,蘇州中院將於近日對此案進行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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