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通肇事罪在什麽情況下會受到處罰?
(壹)客體要素
本罪的客體是運輸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壹定的運輸工具和運輸設備相聯系的鐵路、公路、水路和航空運輸。這種交通工具與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壹旦發生事故,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對公私財產造成了廣泛的損害,其行為本質上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
(B)客觀因素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因此,本罪的客觀方面由以下四個不可分割的因素構成:
1,肯定有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在交通中實施了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處罰的法律依據。所謂交通法規,是指保障交通運輸正常運行和安全的規章制度,包括水、海、空、公路、鐵路等各種交通運輸系統的安全規章制度,以及交通運輸工作中必須遵守的紀律和制度。如《城市交通規則》、《機動車管理辦法》、《內河避碰規則》、《航行避碰規則》、《渡口守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違反上述規則可能導致重大交通事故。實踐中,違反交通管理法規主要表現為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失職或擅離職守、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駕駛。比如高速公路違章包括:無證駕駛、強行超車、超速、酒駕;航運違法行為包括:船舶強行穿越、不按避讓規則避讓、超速搶檔、在有礙航行的地點拋錨或停靠;航空違規行為包括:違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飛、偏離飛行航線、無故不與地面聯系等等。上述侵權行為的各種表現可歸納為兩種基本形式:作為和不作為。不管是哪種形式,只要是違法的,都具備構成本罪的條件。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嚴重損失。這是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壹。行為人雖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但未造成上述法律上的嚴重後果,不構成本罪。
3、嚴重後果必須是違法行為造成的,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雖有違章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且在時間上有前二者的關系,但不構成本罪。
4.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重大損失,必須發生在從始發站、碼頭、機場準備載人裝載,到目的站、碼頭、機場旅客離開,到貨物卸載的整個運輸活動過程中。在空間上,必然發生在鐵路、公路、城市道路、空中水路;就時間而言,它必須發生在正在進行的運輸活動中。如果不是發生在上述時空,而是在工廠、礦山、林場、建築工地、企事業單位、庭院等場所工作,或者進行其他非運輸活動,如檢修、洗車等,壹般不構成本罪。2009年3月23日1992《檢察院關於廠(礦)區內機動車致人傷亡刑事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指出,對廠(礦)區內機動車致人傷亡的案件,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因違反交通法規發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13條處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114條處理;發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的,以重大責任事故定罪。因此,對於這類案件的認定,關鍵是要查明它是否發生在屬於公共交通管理的鐵路或公路上。
使用大型、現代化交通工具從事運輸活動,違章指揮,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沒有異議。但對於是否使用非機動車,如自行車、三輪車、馬車等,看法不壹。,違反規定從事運輸活動並造成事故,致人重傷、死亡的,構成交通肇事罪。第壹種意見認為,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即可以同時造成不特定的人員傷亡或者公私財產的廣泛損失,而駕駛非機動車從事運輸活動,違章造成事故的,壹般只能對特定個人造成人員傷亡或者有限的財產損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因此,不應認定交通肇事罪,而應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其犯罪性質,造成他人。致人重傷的,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第二種意見認為,雖然只能造成特定的人身傷亡或有限的損失,但不能否認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很多城市交通事故都與非機動車違法駕駛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因此,上述違章人員應按交通肇事罪處罰。因為它殺死了壹個人就把它當作致人死亡罪,因為它傷害了壹個人就把它當作過失致人重傷罪,這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實踐中壹般按照第二種意見定罪量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論處。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主體不能理解為在上述交通部門工作的所有人員,也不能理解為僅指火車、汽車、電車、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的駕駛員,而應理解為直接從事運輸業務和保障運輸的所有人員和非運輸人員。具體來說,運輸人員包括以下四類從事運輸的人員,(1)火車、汽車、電車司機等運輸工具的駕駛員;(2)交通設備操作員,如扳道工、巡警和道口看守員;(3)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者和指揮者,如船長、駕駛員、調度員等。;(4)交通安全管理人員,如交通監督員、交通警察等。他們的職責與交通運輸直接相關,壹旦不正確履行職責,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違章指揮的非交通運輸人員,如非駕駛人違章駕駛,在運輸中發生重大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也構成本罪的主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指出,“駕駛汽車,故意殺人、傷害、損壞車輛,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交通肇事罪等罪處罰”。這壹解釋說明,非交通運輸人員構成交通肇事罪,事故不壹定發生在運輸過程中。
(4)主觀因素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包括過失和過於自信。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其違法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行為人可能故意違反規章制度,如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他可能違反自己的規章制度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本應預見到,但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到,或者雖已預見到,但本可以避免,造成嚴重後果。
二、輕微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快速補償
適用於機動車之間發生雙方協商的車損交通事故,自行拍照、留存證據,自行快速撤離現場,到快賠服務中心處理。
符合處理條件的可前往快賠中心處理:1,僅在Xi行政區域內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2.機動車之間不涉及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3、參加省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4.車輛可以自行啟動。
不適用範圍需要報警處理(以下前五種情況屬於先移動現場,後報警的情況,後三種情況屬於現場立即報警的情況)1、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等設施;2.車輛未年檢;3.未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4.車輛無牌照;5.無駕駛證駕駛車輛的;6.飲酒後駕駛車輛;7.壹方逃逸;8、事故原因有爭議。
(2)現場拆除程序:
1,遇事故立即停車;2.相互核對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3.核對損失,拍照存證。全景照片(前後兩張)、中央照片(車身兩側兩張)、細節照片(碰撞現場兩張);4.撤離現場,靠邊停車,自行協商,互留電話號碼,到快賠中心處理。
(三)到快賠中心處理的程序:
1.輔導臺:提交證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檢查文件;復制證書;填寫協議。2.發送單個訂單:打印協議。3.保險公司評估車損並出具損失清單。4.警務室:車損2000元以下協議確認;車損2000元以上的,出具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5、保險理賠,修理車輛。
(4)微信處理
適用於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拍照,借助微信事故處理平臺傳輸證據,實現遠程在線受理、處理、責任認定、理賠“壹鍵式”處理。自助處理,快速高效,最快的速度脫離現場,最短的時間處理案件。受理範圍:人不受傷,車能動;手續和保險齊全;形成的原因很清楚,沒有爭議。處理優勢:無需交警到場,操作簡單易行,數據運行高效,理賠快速到位。
(5)分類處置
適用於網格內執勤民警接到報警或路過時發現的交通事故的處理。屬於情節明確需要當場處理的車禍,出具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有爭議的照片、證件交大隊快速處理辦公室處理;發生傷害時,履行現場處置職責,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尋找目擊者,疏導交通,等待事故處理民警到場協助處理。能有效保證車損事故現場的快速疏散,保證道路暢通。
(6)快速處理
各大隊事故中隊和高速、長安大隊執勤中隊成立快速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專職民警受理網格民警移交、快賠中心退回大隊、未核實、當事人自行到大隊處理的車損交通事故。確保各類車損事故得到快速處理。
各地快賠服務中心根據規模和自身條件,除辦理交通事故處理、法律援助、緊急救援等業務外,還推出交通管理服務、車輛管理服務等功能,更加便民利民。
三、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發生後,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賠償:
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1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確定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為基數,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為18周歲,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1周歲;75周歲以上的算5年。這也不同於“未成年人按16周歲計算,50周歲以下每增加壹年減壹年,50周歲以上按五年計算”的規定。
(3)確定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四)殘疾輔助器具費用的確定標準
殘疾人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周期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5)醫療費用的確定標準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六)誤工時間的確定標準。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七)護理費的確定標準。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8)確定運輸費用的標準
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
(九)確定住院夥食補助標準。
住院夥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受害人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夥食費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十)營養費的確定標準。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壹)喪葬費的確定標準
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計算。
當交通肇事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時,就有可能被判刑,被判刑後根據其犯罪情節承擔不同的刑事責任。以上是關於交通肇事何時處罰的知識。如果有什麽不知道的,或者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兆發的律師。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造成壹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行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