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民政部門減免停屍費65438+萬余元。家屬們表示,這部分費用減少了,很感謝政府。
這是什麽案子?
百香果女孩楊某艷家境非常貧困。在她壹歲左右的時候,父親因為救人去世了。她的母親陳麗巖獨自帶著五個孩子,靠種田和打零工為生。18、10、21日下午,楊某艷靠獨自賣百香果贏了32元。當她回家時,發生了壹些事情。
壹個叫楊光義的男子在她回家的路上蹲下,強行將她抱起來背上山,強奸了她並搶走了她32元錢,殺人過程中還刺傷了女孩的眼睛和脖子。後來,女孩被浸泡在水中,並被遺棄在山野。
被路過的村民發現後,趕緊報警。警察迅速封鎖了城鎮,檢查了村子裏的人。
迫於形勢的壓力,兩天後,楊光義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
2019 07 12楊光義犯強奸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光義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稱自己可能有精神病,沒有能力起訴和辯護,請求減刑。2020年3月25日,二審法院廣西高院認為楊光義的自首對案件偵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以強奸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限制減刑。
楊某艷家屬不服二審判決,提起申訴。楊某燕的母親委托河北池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侯、王飛代理本案。律師在當地走訪後發現,楊光義曾多次尾隨、摟抱、騷擾同村其他多名幼女,且部分騷擾幼女的地點與上述強奸殺人案發生地相同,給多名少女造成心理陰影。
2020年5月10日,最高法院決定對廣西高院二審楊光義強奸案進行復核。僅考慮和判斷楊光義的自首是不夠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正義可能遲到,但絕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