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年11月14日1: 30(周日晚)。
地點:廣西南寧星光大道桃園橋與北大橋交叉口。
涉案車輛:桂F05269車,車主為崇左市交管局。
發生了什麽:
廣西的車F05269闖紅燈,倒車。砰的壹聲巨響,撞上了壹輛電動車,把騎車人撞飛了十幾米!據圍觀群眾說,受害者擡頭看了幾下,動都動不了!地上有壹灘血。然後,壹個極度驚恐的男子從車前門下來。他看了看“死人”,跑回車裏。後退之後,他向前移動,開到“死人”的身邊。
但是,救護車把“死人”帶走後,在做筆錄的時候,出現了壹個女人,說是她開的車!
該車闖紅燈逆向撞上壹輛電動車的事實,被交警支隊五大隊在網上公布為“該車與壹輛無牌二輪摩托車相撞”。
還好“死人”沒死,腦出血後昏迷了20天。醒來後失憶壹個月,四顆門牙都沒了,留下很多後遺癥,還在恢復中。交管局的事故車司機不想擔責任,丟下八千塊就不見了!
受傷的都是平頭老百姓。為了給他們治病,他們用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現在他們真的沒錢了,只好停止治療。為了讓對方賠償,家裏借錢請了律師——律師去交警那裏拿“十字路口”的錄像,交警回復說攝像頭壞了!我還警告:“這是交管局的事,不用管”...律師順從地忽略了它...情急之下,他去了南寧市公安局,公安局回復“我們和崇左市交管局是壹級的,無權過問。”.....然後家屬和當事人去了廣西自治區公安廳。幾通電話下來,公安部門回復:“此案不受理!”
這是什麽意思?這是為人民服務的方式嗎?這是什麽意思,不給我們普通人壹個說法和公道?
我們堅信* * *產黨的政府就是人民的政府,壹定能還人民壹個公道!我呼籲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關註此事,呼籲媒體曝光和監督此事,呼籲目擊者站出來證實案件事實。
任何人看到這個帖子覺得自己隨時都有可能是下壹個可憐的“受傷者”,請幫我轉壹下貼,...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