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承擔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3)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聘用護工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工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
交通費以正式票據為準=相關單據應與就醫地點壹致)時間)人數;
(5)住宿費。被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但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夥食費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6)住院夥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
(7)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意見,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確定;
(八)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簡稱“基數”),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減壹年= 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交通事故由對方負全責是否劃算?
交通事故發生後,由對方承擔全部責任進行起訴是劃算的。因為起訴後,如果勝訴,壹般可以獲得全責方支付的民事賠償。當然,如果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那麽起訴並不是處理交通事故的劃算方式。這是因為起訴不僅需要花費壹定的金錢,還需要投入壹定的時間,而且還有敗訴的可能。
交通事故發生後,壹般屬於民事賠償範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雙方在賠償範圍內達成壹致的,可以簽訂調解協議,並簽字生效。如果經調解,侵權人不履行相應責任,或者雙方不能就賠償達成壹致,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賠償。可以根據受害方的要求提出賠償申請,但法院會根據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判斷具體判決的依據和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