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傳喚證人嗎?
根據現行法律,為了確保訴訟的順利進行,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傳喚證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有權傳喚證人,要求其到指定的場所進行訊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 *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提出的單位、住所或者場所進行詢問,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當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證人提出的場所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
第二,關於被傳喚為證人?
傳喚可以是證人,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有權傳喚證人,要求其到指定的場所進行訊問。
第壹百二十二條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地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詢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當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證人提出的場所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
對證人的詢問應單獨進行。
第壹百二十三條詢問證人,應當告知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證言和故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3.傳喚證人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壹百二十二條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地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詢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當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證人提出的場所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
對證人的詢問應單獨進行。
第壹百二十三條詢問證人,應當告知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證言和故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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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四條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提出的單位、住所或者場所詢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當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證人提出的場所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對證人的詢問應單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