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踢出家門,“以房養老”夢想破滅
張玲壹家三口和他們的母親李俊被壹群黑衣人趕出了他們唯壹的住所。帶頭清理房產的龍告訴,她母親借了幾百萬元做珠寶生意,房子都負債了。張玲當場報了警。警察告訴她,對方有房產證,讓她配合搬家。如果有任何爭議,她會去法院解決。
根據老人家屬提供的涉案人員關系圖。
被趕出家門後的第二天,張玲查詢得知,壹周前,她的房子已經被賣了260萬,而這個東二環學區房當時的市場價格是450萬左右。
再三追問下,母親向她描述了之前的情況。
原來,2065438+2006年5月,有人向李俊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形式,稱完全沒有風險,“做的人都掙錢”。被感動了,馬上被介紹給廣。在得知離婚,房產可以完全由她處置後,廣告訴她,這種“以房養老”只需要把房產證給他辦三個月,抵押的錢就交給他理財了。李俊每個月能得到9萬多元的利息。3個月到期後,本金全部歸還,老人可以憑本金換領房產證。
李俊被說服了。19年5月,她在北京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與廣介紹的“銀主”王躍的中間人龍簽訂了多份文件。事後,李俊回憶說,當時她以為自己簽的是壹份“以房養老”的合同。龍武雪指著文件,讓她在指定的地方簽字,但沒有給她看文件的內容。簽字後,她也沒有拿到這些文件。
第二天,龍帶她到北京市西城區房產交易大廳辦理房屋抵押手續,然後分兩期將654.38+0.9萬元打入她的賬戶,幾分鐘後轉給了廣。廣給寫了壹張654.38+0.9萬元的借條,註明“該筆借款定於2065.438+06年8月20日壹次性還清,使用***3個月”。至於廣承諾的高額利息,並沒有體現在借條上。
實際上,三個月下來,李俊毅只拿到了約654.38+0.5萬元的利息,本金沒有歸還。而她聽信了廣會替她把欠款還給“銀主”的說辭,也從來沒有要過。
事故發生後,李俊於2016年10月8日在女兒張玲的陪同下來到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張玲驚訝地發現,這不是壹家“以房養老”公司,而是壹家北京方正公證處。在公證處,張玲收集了李俊的公證文件,包括壹份借款合同和壹份委托書。
根據借款合同,李俊借款230萬元,借款期限1個月,月利率2%。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的強制性文件進行公證。如果到期沒有還款,“銀主”可以憑公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李俊放棄抗辯權。在委托書中,李俊委托龍武雪對其房屋進行抵押、買賣、產權轉移、納稅,甚至收取房款。
正是因為這份委托書,李俊的財產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移了。記者了解到,購買房產的李伯行是龍所在的“北京新新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股東之壹。
記者試圖通過合同中留下的電話號碼聯系龍武雪,但無法聯系到他。記者找到了悅鶩新新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註冊地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壹家孵化器,只負責為企業提供虛擬註冊服務。公司的辦公室不在這裏。
同樣進入轉讓程序的還有王棟的財產。2016 10 18,這套位於北京知春裏,價值近700萬元的三居室,以1000元的價格網簽。
“大家都知道,第壹反應是問,這是每平米單價嗎?其實這是他們房子的全價。”的女兒告訴記者,她的父母也在廣的辦公室辦理了所謂的“以房養老”,並在邵楠的介紹下向“銀主”借了200萬元。和壹樣,這筆錢只在的賬戶上停留了幾分鐘,就被轉到了廣的賬戶上。由於王棟去世,其子女以遺產繼承存在爭議和糾紛為由,在法院登記異議,導致已經網簽的房產無法過戶。
被趕出家門的不僅僅是李俊的家人。
將近80歲的張秀蘭和他的妻子被掃地出門。查詢後得知,北京市西城區三環內60多平米的房子,以46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何振光,7月11,2065438完成過戶。
同樣,將房產證交給廣參與“以房養老”投資理財項目,並在廣的指導下簽署了壹系列文件。
被趕出家門後,張秀蘭和妻子在前門附近的壹家24小時營業的肯德基店過夜,白天去同仁醫院坐診。
80歲的張秀蘭白天接到鄰居的電話,他們的行李又被扔了出去。晚上,老人在樓下整理他們的行李。
相對而言,吳哲的老年人幸運壹點。因為兒子無意中發現了他的過戶單,他的房子並沒有被偷偷過戶,但目前廣介紹的借款人申請了強制執行,老兩口的銀行卡已被法院凍結,養老金無法使用。
把廣推薦到的田成,也是“以房養老”騙局的受害者。盡管前期利息可觀,但半年後,“銀主”上門逼債。吳哲介紹,像田成這樣發展下線的老人還有很多。每介紹壹位老人到廣,他們可以得到壹筆可觀的介紹費。
2016 10很多老人被清出了原來的房子,他們的子女開始嘗試通過報警、找律師等方式幫助老人維權。起初,民警看到借款合同、強制債權文書公證等材料,以為是民事經濟糾紛,不予立案。類似案件集中出現時,老人案被立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廣采取強制措施。目前,廣介紹的“銀主”並未被查處,仍在為個別老人逼債甚至清房。
涉案的30多位老人的公證手續分別在北京方正公證處、北京中信公證處、北京國家公證處辦理。
老人子女發現公證處成了維權過程中的壹道坎。壹方面,老人手中幾乎沒有任何與貸款和房產抵押相關的法律文書,只有壹張來自廣的手寫借條,他們只能向為老人辦理公證手續的公證處索要。另壹方面,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的內容存檔。他們也想知道老人們在簽署這些法律文件時是否真正理解了它們的含義。
李俊回憶說,當時,龍·武雪要求自己在公證處的桌子上簽字。簽字後,他壹起拍了張照片。整個過程既沒有得到公證員的解釋和詢問,也沒有做筆錄。
但是,無論是借款合同、公證申請書、公證書還是委托書,都有李俊的親筆簽名。公證處堅稱這是老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有老人簽字的詢問筆錄為證。
幾經周折,張玲看到了全文打印、簽名的公證員楊洪洲和記錄員顧璇的詢問筆錄。
在筆錄中,公證員向李俊詳細介紹了貸款公證和委托公證的法律責任和風險,在長達6頁的筆錄中,她的簽名在每壹頁的下方。筆錄中特別註明,所有公證材料都是“銀主”拿的。這也導致李俊在沒有任何貸款抵押、委托等相關書面材料的情況下,被趕出家門。
張玲發現,這份經過公證的筆錄與壹個月前同樣被騙的老人高茹所做的幾乎壹模壹樣,除了個人身份信息。她質疑兩個年齡、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麽可能對同壹個問題給出完全壹樣的答案。
在記者獲得的壹份20111的6月份錄制的錄音中,方正公證處主任王世剛解釋說:“這份筆錄已經在電腦裏標準化了。像妳這樣的公證員壹年將近4萬人,這些都是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規範的。這是慣例,不會導致公證無效。"
在這段拍攝於2015年7月6日的公證視頻中,王棟(化名)、李虹(化名)老兩口和“銀主”來到北京市國家公證處辦理房屋抵押及委托買賣協議的簽訂。
王棟的女兒也表示,在北京國家公證處辦理公證的過程中,她父母對賣房的委托公證壹無所知。
在公證處提供的公證視頻中,記者看到,公證員嶽峰只查詢了貸款抵押的公證情況,對委托公證只字未提。在委托公證書送達回執的簽名處,王棟的簽名也明顯不同於他之前的簽名,但本應由公證員嶽峰填寫的面談記錄筆跡,卻與“銀主”嶽曉楠的筆跡高度相似。
同樣在嶽峰從事公證業務的吳哲老人,筆錄的字跡也有類似的問題。他還沒有收到委托證書的收據。
7月13日,記者跟隨吳哲來到國家公證處。公證處主任張慶沒有正面回答上述問題,只是承諾壹周後老人會轉交相關文件給他復印。
司法部公告顯示,2065438+2007年4月,北京市司法局吊銷李鐵林、嶽峰公證執業證書,給予國家公證處警告,罰款2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全國公證處主任薛衛平因負有領導責任被免職。
其實還是傳統騙局。第壹批從中受益的老年人開始發展線下,把線下的錢交上去補線上的錢,然後整個鏈條就斷了。天上不會掉餡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