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案件後,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法院將安排法官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簽署調解書,未達成協議的及時作出判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通過調解達成協議,必須是雙方自願,不能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書送達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庭外和解的訴訟費誰來承擔?
庭外和解的律師費壹般由委托方承擔。如果訴訟需要對方承擔,雙方也可以協商。
律師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各地律師收費標準不壹,由當地物價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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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
第九十七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條調解書送達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