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如果雙方能協商解決,那就私下解決;
2.協商不成的,對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打架也叫打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對立當事人的主觀自覺行為,其行為表現為暴力傾向,其矛盾發展到極端時以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為目的。打架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社會危害性是指行為對社會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壹。犯罪程度是區分犯罪與壹般違法行為和錯誤行為的基本依據。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隨著社會條件的變化而變化,所以社會危害性的大小要根據社會發展變化的要求來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