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科壹般針對刑事案件。打架拘留10天屬於治安行政拘留,不會有犯罪記錄;
2.但是會有違法處理的記錄,會在拘留所所在的公安分局(區縣級)備案。
留下犯罪記錄的行為如下:
1,壹般是刑事案件,留下犯罪記錄,壹般是指壹個人過去的犯罪或者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上壹般指犯罪記錄的檔案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保存;
2.前科壹般指有犯罪記錄,即有前科,又有前科。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可以查到刑事處罰記錄。被判緩刑的也可以在司法局找到。行政拘留是壹種行政處罰。當地公安機關將保存行政處罰處罰記錄的相關檔案和資料;
3.我國沒有前科消滅制度,這些記錄會伴隨當事人終身,但上述兩項記錄不對任何人開放。只有司法機關或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報主管機關審批後,才會對外提供。不向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服務。所以行政拘留對以後的生活不會有影響。
對打架的處罰如下:
1,輕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壹般輕傷可以由公安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不予處罰;調解不成的,可處以罰款或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罰款,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公安局決定。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如果是殘疾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罰款可以是200元到5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是500元到1000元。可以拘留並處罰金,也就是合並處罰;
3.提起訴訟,寫起訴狀,帶上身份證和相關證據,請求在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後等法院通知妳參加庭審。
綜上所述,打架鬥毆行政拘留10天不會留下犯罪記錄,但造成輕傷以上會留下犯罪記錄。治安行政拘留的話,不會有犯罪記錄,但是會有違法處理的記錄,會在妳當時被拘留的公安分局(區縣級)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6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