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普通打架派出所會立案嗎?
關鍵是看打架的嚴重程度。如果只是打架,沒有造成傷害,或者只造成輕微傷害,派出所會按治安案件處理。如果是未成年人,會以批評教育為主,不會留下犯罪記錄。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則構成刑事案件,會留下犯罪記錄。常見打架鬥毆、治安事件處罰: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戰鬥損傷程度的鑒定;
1,重傷。傷殘、毀容、喪失聽力、喪失視力、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人身健康有重大危害的損傷,包括壹級、二級重傷;
2、輕傷。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身健康造成中度損害的其他傷害,包括輕傷壹級、二級;
3、輕傷。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傷或輕度功能障礙。
如果撞了二級以上輕傷,受過刑事處罰,就會有犯罪記錄。打架要看嚴重程度,輕者是違反治安,行政處罰,所以派出所也會有記錄,但不是犯罪記錄。所謂前科,就是刑事處罰記錄。
二、打架有什麽處罰?
對打架的處罰如下:
1.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情節),1。凡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2.隨意毆打他人,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輕傷以上,或者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
3.雙方有互毆的故意,多人(壹方至少三人)涉嫌“聚眾鬥毆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
4、尋釁滋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按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處罰。
二、行政處罰(違法,但不構成犯罪);
三、民事賠償責任,警察辦案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1.情節輕微的,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
2、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3.構成犯罪的,應當刑事立案,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4.對於打架造成的損失,派出所也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第三,毆打他人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是被害人受輕傷,達不到立案標準的,可以給予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毆打他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警方會立案處理,毆打他人的行為人也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接受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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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