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江西壹些地方在“打”還是“不打”麻將之間做出選擇的時候,全國其他地方都在糾結“多大麻將才算違法”。
打麻將違法嗎?鄰居們怎麽看?——
街坊:我覺得就幾塊錢(不違法)。五元或更少。
街坊:五元以下,不能玩太多。玩多了,真的會變成賭博。
街坊:我覺得不能涉及錢。賭博涉及到錢,壹塊錢就是賭博。
據了解,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目前全國沒有統壹標準。
就在今年年初,廣東省兩會期間,廣州市律師協會副主任黃建水建議廣東有關部門盡快依法出臺相關規定,明確打牌娛樂與賭博違法行為的界限。
鄰居陸先生認為這個規定會很難操作。
鄰居陸先生:其實很多朋友自己在家玩。比如我們和老人玩,大家故意輸點錢給她。這也是壹次家庭聚會。(不會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對於“大額賭資”的數額沒有具體規定。
那麽什麽量合適呢?看律師的建議——
廖建勛律師:
我覺得金額不壹定太低也不壹定太高。比如在廣州這邊,我覺得賭50元左右比較合適。
比如四個人打麻將沒事,但是叫十幾個人壹起賭撲克。這種情況又被認為是娛樂,很勉強。也有壹些人以賭博為生。有的人就是不工作,天天打牌打麻將。這種牟利也是賭博犯罪。
那麽如何區分正常娛樂和賭博呢?
來了解壹下吧。
避免假期無意的“踩雷”!
治安處罰標準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如何定義大型賭資?
《治安處罰法》對“數額較大的賭資”的認定沒有統壹的規定,而是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壹些規章制度,如:
深圳: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視為賭資較大。
武漢: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博人均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人均賭博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上海:根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的裁量標準,個人賭資在人民幣200元以上的,視為賭資較大,可以給予治安處罰。
河北:《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超過1000元屬於情節嚴重。
內蒙古:內蒙古自治區治安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據規定:單筆票據金額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違法行為為壹般案件,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單註金額50元以上不滿100元的,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處10日以上12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單註金額在壹百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陪妳媽,陪婆婆,陪親戚...妳會打麻將嗎?親戚之間“玩”算不算“賭博”?
親戚之間的小賭是個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規定:
不以營利為目的,對親屬打麻將、打撲克等有財產輸贏的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以外的人之間打麻將、打撲克等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不予處罰。然而,什麽是“少量”?有標準嗎?
壹般來說,小額原則上不超過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的下限。
樓下的棋牌室
是“聚眾賭博”嗎?
棋牌室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構成“聚眾賭博”:
“聚眾賭博”是指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總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10余名中國公民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出國賭博;對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要從重處罰。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的代價是什麽?
1.治安拘留輕的,長期賭博或者經營賭場的,將被刑事拘留直至判刑。家遠比看守所、拘留所舒服!這對賭徒來說是壹樣的價格。
2.犯罪記錄伴隨壹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受到限制,難以通過參軍、入黨的政審;
4.父母因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壹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受到限制,參軍入黨政審難以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和大型招商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犯罪記錄將伴隨壹生。被處罰的公民不得被征集服現役。
被抓到賭博的公職人員要付出什麽代價?
1.因賭博受到處罰的公職人員,除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終身伴隨,限制個人參加公務員考試、參軍、入黨、出國留學,禁止從事律師等相關行業;
3.不僅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也受到限制,很難通過參軍、入黨的政審;
4.形成犯罪記錄,立案。今後,違法犯罪行為將受到嚴懲。
邊肖最後想說:適度的娛樂可以增進感情,但註意不要“踩雷”~
《G4 Out》綜合人民日報報道
G4君特軒
記者:責任編輯:超美林、譚(實習)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