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3歲男孩家屬終於道歉,這個道歉為何在刑事年齡下調後剛好出現?筆者覺得,這份道歉是虛偽的,男孩父母是在?作秀?給大家看的,而不是發自內心的歉意。
這件事已經發生二百多天了,在這將近壹年的時間裏,他們做了什麽?至少沒有道歉過,而在這個節骨眼上(刑 事年齡下調),他們卻蹦出來了,在報紙上發表了幾行字以表示歉意,用意何為?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這種虛假的行為不但得不到大家的同情,反而增添了反感,這種惡心的行徑只會招來罵聲,讓世人重新認識了這家人。
雖然說這是孩子犯下的錯,這種錯也不是父母教唆的,但是我們有句古話,叫做養不教父之過,孩子犯了錯誤,父母是無法逃避責任的,大家都知道,壹個人的行為習慣,壹個人的性格形成,與他的父母、與他的家庭氛圍是有著很大的關系的,父母不能做到壹個良好的榜樣、父母不能為孩子營造壹個積極的空間,或者說父母的腦袋裏只有自己而沒有孩子,那麽這個孩子會怎麽呢,大家可想而知了。也許這個男孩就是個明顯的例子。
對於這樣的壹個孩子,能夠做出這樣的事情來,難道跟他的父母沒有關系嗎?這件事看似發生的突然,實際上則不然,這個孩子的內心早已經扭曲了,早就發生了惡變,孩子的心靈已經發展成為癌癥了,那麽在這個癌變的過程中,他會有所體現的,但是作為孩子的父母,卻沒有及時管教、及時糾正自己的孩子,容我們惡心地做壹個猜測,有可能孩子的父母為癌變提供了土壤和條件。不然的話,壹個十三歲的孩子,怎麽會如此的殘忍,如此的沒有人味兒呢。
從這個孩子犯下的罪行來看,他很冷靜,這說明他的心理素質很好,我們都知道,這種冷靜、這種良好的心理素質不是與生俱來的,尤其是他還是個孩子,應該是逐漸的培養出來的,那麽他究竟做了什麽,把自己的心理素質鍛煉得如此之好呢?他做了這麽久,整天與他生活在壹起的父母會沒有察覺嗎?
即便是父母沒有過錯,即便是父母對孩子管教得很嚴,即便他們什麽也不知道,但是事情發生後,小女孩已經不在了,那他們為什麽沒有給女孩父母道過歉呢,為什麽沒有表示過內疚和自責呢,他們不懂?那為啥又在?刑 事年齡下調?之後發了道歉聲明呢?為啥又突然懂了呢
做人要學會換位思考,正所謂?拿人心比自心?,壹對自私自利、只知道推脫責任沒有任何正義感的父母,是教育不出來好的子女的,這個事件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希望有著同樣想法的人,好好地反省壹下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