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網購被騙,可以報警,也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保留欺詐的證據。如:通訊記錄、聊天記錄、轉賬或匯款記錄等。
個人詐騙金額超過2000元及以上的,建議立即報警,電話110或向附近調度所報案。
註:壹般個人被騙2000元以上,會被警方立案。不足2000元的,按盜竊處理,並做相應的報案記錄。
個人詐騙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不進行被騙幾十、幾百元的報警。
也建議向該局舉報,並提供有效證據。當受害人數和涉案金額達到壹定數額時,也會進行調查。強烈建議受害者不要自認倒黴,遭受損失,而是拿著證據到附近的派遣局報案。
消費者投訴實體店欺騙從何說起?
1.如果消費者在實體店被騙,可以向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投訴電話是12315。
2.工商機關或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後,會收集證據,再進行處理。
3.法律鏈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運營商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權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門。犯罪分子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