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代理律師不出庭會有什麽後果?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代理律師不到庭的,可以視為原告不到庭,原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視為撤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原告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二,民事訴訟缺席判決的法律狀況
1,《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只能就反訴作出判決,不得將缺席判決與反訴壹並作出。因為這個訴訟的部分,法院應該駁回訴訟,但是被告提起反訴後,這個訴訟的原告就變成了反訴的被告。因此,對於被告未到庭,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決。
2.《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8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作為原告的,參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按撤訴處理;如果是被告,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條的規定缺席判決。”
4.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
5.《民事訴訟法》第131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不撤訴的,原告經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6.借款糾紛案件,債權人提起訴訟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後,可以公告送達,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滿後,債務人仍不應訴,借款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在審理過程中,如果債務人逃跑,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可以缺席判決。
原告代理律師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包括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