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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彭麗娜案調查結果

本報北京3月28日電(記者趙、)3月28日上午,在陜西省商洛市,當地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丹鳳縣人民檢察院通報了“公安局犯罪嫌疑人猝死案”調查情況。丹鳳縣檢察院稱,少數民警在審理過程中對中學生許實施人身攻擊,致使許極度疲勞,心臟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丹鳳縣公安局“2.10”專案指揮部副指揮長及6名民警予以刑事拘留。

據丹鳳縣檢察院介紹,3月8日中午12時左右,檢察院接到縣公安局通報稱,“2.10”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許在庭審過程中面色發黃、氣短、脈搏微弱、流口水,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他請求檢察院介入,對許的屍體進行法醫檢查。縣檢察院隨機介入調查。當天,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接到縣檢察院報告後,立即啟動壹體化偵查機制,介入調查。3月9日,受商洛市檢察院委托丹鳳縣檢察院,陜西省檢察院法醫白寧波、市檢察院法醫楊在許親屬委托的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許的屍體進行了檢驗。

此後,市、縣檢察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程序和規定,調閱、核對了公安機關關於“2.10”殺人案(以下簡稱“2.10”案)的相關卷宗和材料,詢問了相關辦案人員。本文主要考察公安機關在辦理“2.10”案件中的執法過程和行為,特別是對犯罪嫌疑人許的訊問。經過近壹段時間的偵查,結合法醫檢驗的專家結論,初步查明丹鳳縣公安局“2.10”專案指揮部及專案組在審訊犯罪嫌疑人許過程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個別指揮員和少數警察刑訊逼供,有的已涉嫌犯罪。

經查,2月28日晚11時,縣公安局“2.10”專案組傳喚有重大殺人嫌疑的中學高三(10)學生許到公安機關接受訊問。次日,許交代了殺害“2.10”被害人的過程和動機。3月1日,“2.10”項目指揮部決定對許進行刑事拘留,並組織民警進壹步訊問。3月8日1至次日淩晨6時,偵查員在縣公安局刑警隊和派出所對犯罪嫌疑人許進行了長時間不間斷的疲勞訊問。幾名警察還在審訊過程中對許實施身體侵犯,致使許極度疲勞,導致心臟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

丹鳳縣檢察院表示:鑒於丹鳳縣公安局“2.10”項目指揮部及少數民警的違法行為和責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丹鳳縣公安局局長、“2.10”項目指揮部總指揮嚴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鑒於其投案自首,已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丹鳳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紀委書記、“2.10”專案指揮部副指揮長王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2.10”項目指揮部成員孫鵬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2.10”專案組組長趙碩因涉嫌執行刑訊逼供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四中隊隊長、“2.10”專案組審訊人員賈延剛因涉嫌執行刑訊逼供罪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2.10”專案組審訊人員李宏偉因涉嫌執行刑訊逼供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四中隊民警、“2.10”專案組審訊人員王偉因涉嫌執行刑訊逼供罪被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還在進壹步調查中,相關人員涉及的罪名和事實還需要進壹步調查取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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