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權力比較大 負責施工工程
據丁海寬壹位同事介紹,丁海寬主管設備、施工、工程等工作。“他的權力比較大,管的範圍也比較寬,廠內施工工程等工作都是由他負責的。”丁海寬的妹夫韓紀剛則在吉林市做建築類工作。
廠裏壹位工作人員稱:“平時與丁海寬接觸比較少,作為廠領導,應該說他比較有能力,人也還行,不是飛揚跋扈那種。”
另壹工作人員稱:“他人緣還算不錯,也沒聽說有醉酒鬧事的情況,這次我們都挺意外的。” 現在也沒人和我們聯系
昨日8時許,3名死者的家屬10余人再壹次來到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船營大隊事故科,流著眼淚聽取船營大隊鄭副大隊長通報案情。
警方表示,初步認定肇事車內只有壹個人。鄭副大隊長說,作出這種認定的理由是:從事故發生開始壹直到肇事車被截住,該車壹直在出租車司機視線內。另外還有壹些細節,會隨著案情的進壹步調查再向家屬通報。
另外交警還表示,肇事司機表示希望和解。但死者朱淑琴的女兒甄壹霏表示,肇事方壹直沒有和死者家屬聯系,對於這種態度,死者家屬不能接受。 可以找仲裁部門計算賠償
鄭副大隊長表示,船營大隊向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領導請示,吉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法制部門已經介入。交警部門準備今天(7月7日)下午或者明天(7月8日)讓肇事司機家屬或其所在單位與死者家屬聯系,雙方以自願原則協商。
另外,死者家屬確定壹下代理人,可以請律師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進壹步處理。
對於賠償問題,交警表示,家屬可以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找仲裁部門按目前國家標準計算賠償數額。
有家屬提出要以危害公***安全罪起訴肇事司機,交警表示,交警部門目前只能按照交通肇事罪進行處理,而司法部門下壹步怎樣處理,希望家屬咨詢律師。 屬於情節特別惡劣的交通事故。
吉林恒正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盛立剛表示,本案中,肇事司機丁海寬造成3人死亡,其酒精測試結果遠超醉酒駕車標準,如按交通肇事罪判決,屬於情節特別惡劣,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丁海寬涉嫌肇事逃逸,按照規定,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賠償應該誰來賠
根據吉林省人身損害賠償的執行標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費中,喪葬費為11743元。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依據死者的具體情況相應計算。
根據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侵權責任法》,因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壹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壹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