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妻子是個小偷。
事情發生在湖南。胡軍和他的妻子蕭寧結婚已經四年了。雖然他的妻子是第二次結婚,但他們仍然很恩愛。胡軍非常疼愛妻子,在家裏從來不虧待她。雖然他們非富即貴,但這段婚姻依然順利穩定,壹家人都很幸福。
胡軍發現妻子竟然是小偷的妻子。結婚後,蕭寧逐漸顯露出他的本性。他的妻子總是喜歡偷東西,要麽偷鄰居的現金,要麽偷鄰居的金飾。剛開始鄰居也不好意思直接戳,礙於親戚的情面。然而,蕭寧在偷竊時被抓住了,然後她被送到了警察局。胡軍終於相信了鄰居。
據鄰居回憶,蕭寧進門後總是來串門,家裏的現金不見了,就連老人手上帶的金飾也未能幸免。提起這件事,周圍的鄰居都不平,現在所有的鄰居都對胡家特別不滿。
起初,胡軍出面為蕭寧解決問題,但蕭寧根本不知道如何懺悔。蕭寧也因為從鄰居那裏偷東西被拘留過兩次。胡軍給蕭寧擦屁股,損失了幾萬鄰居,但蕭寧總是犯錯,這讓胡軍產生了離婚的念頭。
蕭寧出獄後回到娘家,住了壹年,期間丈夫胡軍也提出離婚,但蕭寧不同意。胡軍只好起訴到法院,結果不盡如人意。法院以兩人關系未破裂為由,駁回了胡軍的訴訟。
第二任妻子其實是個慣犯。
迷戀金錢是可以理解的,但蕭寧在屢教不改後觸犯了道德底線。胡軍的遭遇讓鄰居們很同情他,胡軍有說不出的苦。胡軍想要離婚,因為蕭寧給她的家庭帶來了太多的恥辱。然而,蕭寧不願意見她的丈夫。蕭寧內心拒絕離婚。
但是胡軍找到了蕭寧的弟弟肖凱,但是弟弟說他管不了這件事,因為他姐姐婚前就有這樣的行為,他姐夫也知道。我以為我姐夫能容忍這個小惡習,沒想到他姐夫接受了。現在他要離婚,罵姐夫不負責任。
胡軍,這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胡軍直到把戶口遷到派出所,才知道妻子有盜竊前科。我原以為婚姻的穩定會阻止我妻子重操舊業,但婚後,蕭寧依然懶惰。她不僅沒有出去工作,也沒有做家務。連村裏給她掃地的活她都不願意幹,公公婆婆壹直幫她扛著。
其實這壹切胡軍都看在眼裏,只是覺得問題不大。直到派出所的刑事拘留同意書送到胡加胡軍手裏,他才發現這件事的嚴重性,也逐漸意識到這段婚姻不能再維持下去了。
婆婆不願意離婚。
要知道離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胡軍要離婚必須找到蕭寧。蕭寧在娘家,吳軍只能去找婆婆離婚。
沒想到婆婆告訴他,她和女兒都不想離婚,她要離婚,要給6萬。胡軍本來以為夫妻離婚壹定會分財產什麽的,但是蕭寧家居然開了口,賠償6萬,就拒絕了婆婆的要求。
胡軍在家的時候,要面對鄰居的臉色。在蕭寧沒有偷竊之前,鄰居來訪時不鎖門。然而,胡軍附近的鄰居出門時總是鎖上門,蕭寧也避免去他們家。大家都知道胡佳的老婆有偷東西的習慣。
真是讓胡家丟臉了。這場婚姻原本是蕭寧的錯。我婆婆居然要了6萬。胡軍決定起訴離婚,法院壹審還沒下來。
個人觀點
每個人都有底線,像這樣的抄襲和道德敗壞應該被制止。壹次兩次無可厚非,但是作為壹個成年人,三番五次偷鄰居的財物,說明這個人人品有很大問題。
胡軍的做法可以理解,我個人也支持胡軍的做法。這樣的老婆教不好孩子,說不定孩子以後會染上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