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典
第壹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發現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變更;
(三)原判決基本事實不清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判決違反法律規定以及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第壹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認為壹審法院在審理案件中存在適用法律不當或者審判程序不當的。
刑事訴訟二審發回壹審的程序是什麽?可能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程序違法。
如果把第二個實例返回到第壹個實例會怎麽樣?二審法院會將案件退回壹審法院。壹般來說是發回重審,但是有裁定。
二審的審判還能回到壹審法院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至第191條的規定,二審法院對不服壹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應當按照第壹項所列情形分別處理:第1條,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決,重新判決,並在判決書中明確改判的依據和理由。3.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二審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壹審法院重審。4.發現第壹審法院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之壹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1)違反《公開審判法》。(二)違反回避制度的。(三)剝奪或者限制當事人合法訴訟權利的。(4)司法組織的組成不合法。(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二審審理後,法官能否將案件退回壹審發回重審?壹般是事實不清或者適用法律錯誤。如果都不存在,就不會送回去。
二審何時將卷宗退回壹審法院,如果基本事實不清,或者遺漏當事人,或者缺席判決違法等。,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發現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變更;
(三)原判決基本事實不清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判決違反法律規定以及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第壹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什麽叫希望壹審二審?壹審是指法院對案件的壹級審理。在我國,普通的第壹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性質嚴重、問題復雜、影響廣泛的第壹審案件,根據程度不同,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的壹審是終審。
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對第壹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所確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理時,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法。
為什麽二審開庭不久就退回壹審重審?黃律師就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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