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法律,盜竊,挪用公款。我就是辯方,求辯護或者辯護角度。

法律,盜竊,挪用公款。我就是辯方,求辯護或者辯護角度。

根據盜竊罪的相關司法解釋,盜竊罪所侵犯的公私財物的特征是能夠被人控制和占有。人能夠控制和占有的財產,必須是根據五官的功能能夠識別的有形的東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實上的支配。這種支配不僅僅是身體上有形的支配。有時候占有可以說是壹種社會觀念。我們必須考慮事物的性質,事物所處的時間和空間,根據社會上的壹般概念來決定某樣東西是否被占用。有時,即使在無法實現物理或有形支配的情況下,也可以從社會概念上認為是占有。比如在自己住處範圍內壹時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也沒有失去占有。不習慣回到主人住處和自己身邊的動物,即使離開了自己的家園,依然會屬於主人。地震災害發生時,搬出來臨時避難,放在路邊的財物,仍然屬於業主。農場裏的魚和珍珠貝歸農民所有。這裏所說的手表、戒指、牲畜、魚,仍然可以成為盜竊的對象。隨著科技的發展,無形的東西也可以被人控制,也可以成為盜竊的對象,比如電,煤氣,手機號碼等等。人無法控制的陽光、風、空氣、無線電波、磁力都不可能成為盜竊的對象。所以不能說羊丟了。

我的意見是做好罪輕辯護,從法律沒有規定的酌定量刑情節入手,這方面可以自由發揮。容易拿分。比如初犯,農民身份,犯罪的被動故意(羊主動送上門),社會危害小,主動歸還贓物,主動歸還贓物。丟羊的壹方只用壹個按紐是不對的。

重點放在被動意圖上。可以說,徐婷的案例真的是誘惑面前,人怎麽能不墮落。缺乏期待可能性。

無罪辯護的方向是民事不當得利,但說實話,這方面是有法律的。辯論不好就是扯淡,法庭不壹定采納妳的辯護意見。構成盜竊罪的當然要構成不當得利。

  • 上一篇:2010年行政工作總結及計劃怎麽寫
  • 下一篇:法律援助律師庫管理辦法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