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的範圍。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戰略的實施,法律職業日益成為我國社會最熱門的職業之壹。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工作者的範圍屬於法律職業的壹種。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屬於傳統意義上的法律職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公務員也屬於法律職業,新人需要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構建完整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範圍,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確保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權利受到侵害時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由於我國目前的律師規模還不能完全滿足實際需要,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都規定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這裏的律師是法律服務人員。對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的限制。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律師在職業規則上承擔更多的義務,但律師畢竟不同於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民事和行政訴訟中法律服務人員的限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需要經過壹定的考核,由司法行政部門授予執業資格。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受地域範圍限制,不具備律師的調查取證等權利。
刑事訴訟中法律服務人員的限制。在我國刑事訴訟中,依法可以被委托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擔任辯護人的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者其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指定的辯護人只能由律師擔任。同樣,被推薦人也受到服務區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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