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以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回答法律問題時,應註意對顧問提出的法律問題給予準確、肯定、有法律依據的回答,為顧問決策提供具體、明確、可靠的參考意見。
建議壹般應當事人的請求提出,旨在就某壹個或幾個方面(如企業上市、股份轉讓、企業改制等)提供法律意見。),論證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違法與否,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和意見。這樣就可以對共同民事行為進行規劃,防止在行使之初就產生不可避免的糾紛。
律師法律意見書沒有統壹的格式,在結構上也分為頭、體、尾三部分。
1,第壹部分:寫標題“法律意見書”,或者加壹個小標題概括全文主旨,讓人覺得醒目。
2.正文:記下以下內容:
首先,向上看。在頂部方框中填寫提交的單位。
第二,前言或前言。這壹部分要註意對材料的分析研究,進行邏輯整理,確保事實確鑿,分析說明明確具體,指出問題,寫出法律和改革依據。力求做到事實準確,推理有依據,充分,合乎邏輯。
3.尾巴。寫明律師事務所全稱、律師姓名和具體送達時間,並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壹條為了完善律師制度,規範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發揮律師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正確實施法律和社會公平正義。
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