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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5.1縱火案”始末:因酒吧經營權瑣事,放火燒樓,後來怎樣?

2011年清晨,吉林省通化市壹家民宿失火,濃煙滾滾。當地消防隊迅速趕到現場救火。整棟建築被燒得面目全非。這是意外還是故意的?

火災發生在通化市壹個繁忙的地區。該建築壹樓有壹個酒吧,壹樓有壹個美食廣場,二樓有壹個KTV,三到七樓有壹個家庭旅館。

許多人傷亡,因為火災發生在淩晨,當時這座高層酒店的許多客人正在睡覺。壹位經過著火大樓的目擊者,出租車司機師傅宋說,他在淩晨3點左右經過酒店時,大火正在向更高的樓層蔓延,許多人開始大喊“著火了”,並跑去滅火。其他人喊著“119”,幾分鐘後,消防車趕到了現場。

住在三樓的姜先生是幸存者之壹,他驚恐地回憶起那個夜晚。當天清晨,蔣先生還在樓上睡覺,突然聽到外面有很大的噪音和有人在哭。

當他起身打開門查看時,他聞到了令人窒息的煙味,知道門著火了。

姜先生從浴室裏抓起壹條濕毛巾,捂住嘴和鼻子,沿著逃跑路線跑了出去。當他走到西邊的樓梯時,他發現煙更重了,從這裏出去是不可能的。

於是姜先生回到房間,關上門,跑到窗戶前呼救。幸運的是,當天消防隊員救援及時,正在搶救高樓的消防隊員,看到蔣先生求救,他被及時救了下來。

然而,當天住在大樓裏的人數更多,而且是淩晨,很多住在高層的人員沒有時間疏散。

3時24分,消防隊接到報告後,第壹時間趕赴救援現場,分別進行滅火、人員疏散和搜救。淩晨4點05分,火勢終於得到控制。

與此同時,當地醫院也已派出多輛救護車和醫護人員前往現場救治傷者。姜某等輕傷人員在逃離現場時,遭受了壹些皮膚創傷,現場醫護人員為姜某當場包紮。

然而,當時很多住在高層建築裏的人由於吸入大量煙霧而出現頭暈、心悸等癥狀,救援後立即被送往醫院。

但由於火勢太大,9人當場失去呼吸,2人在救援後死亡。

最小的壹個12歲,獲救時呼吸困難。通化醫院第壹時間找專家進行搶救,但情況不容樂觀,只能請省內專家繼續治療。

大火得到控制後,警方檢查了現場,發現有人故意縱火。

經過警方調查和取證,縱火犯終於落網了。主犯王建松,因想獲得地下酒吧的經營權,與酒吧經理談判無果,故意報復,找到另外兩名直接參與縱火案的***犯王璐和曲龍幫助他。

與此同時,還有另外四名嫌疑人,要麽幫助王建松購買,要麽在犯罪後掩蓋王建松逃跑。

最後,法院聽說,王建松的人故意放火放火,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造成多人傷亡,對社會危害極大。最後,三個主犯被判處死刑,其他幾名***犯也各被判處死刑。

由於暫時的個人欲望,不顧人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終他們也付出了沈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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