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它的任務是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通過司法活動懲罰壹切罪犯和解決民事糾紛,以保衛無產階級專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
保護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社會主義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司法局不是司法機關,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沒有執法權。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司法局的規格略低於法院和檢察院,是政府宣傳和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擴展數據:
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壹)研究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編制本市司法行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和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定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公證機構和公證活動的管理;研究律師和公證員的改革與發展,提出實施措施。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外國律師機構;監督和指導這個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的法制教育和專業培訓。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宣傳和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壹)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和管理。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管理市監獄管理局和市勞動教養管理局。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庭
百度百科-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