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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的標準及條件是什麽

法院立案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點: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是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或者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立案要滿足壹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客觀上存在著某種犯罪、危害社會的行為。包括但不僅限於預備犯罪、正在實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等形態。 (2)需追究刑事責任。某些行為雖然是違法的,但若其嚴重程度依據法律依據:《刑法》中的相關規定,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也是不予立案。例如,非多次偷盜他人不足兩千元的財物。 (3)屬於管轄範圍,公安、法院、檢察院各司其職,不是說任何犯罪行為都可通過公安機關解決。除此之外,若報案人的案件未到達立案標準,也要向報案人出具書面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其不予立案的原因。

立案條件分民事立案條件、行政立案條件和刑事立案條件:

民事立案條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行政訴訟立案條件:

1、原告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具有訴訟行為能力

2、有明確的被告

3、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已經依法申請復議

4、起訴應屬於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的範圍

5、受訴人民法院應有管轄權

6、未超過法定起訴期限。

刑事立案條件:

1、案件依法應由本機關管轄

2、經審查案件來源材料(控告、檢舉、自首等),確實存在犯罪事實

3、根據犯罪事實的情節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案件不屬自身管轄,應移送主管機關。如無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則不予立案。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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