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車被扣了還能拿回來嗎?天網歷史悠久。很多人做錯事會想著逃避,但這在這個法治社會是不可行的。但是很多人會好奇,被法律制裁後會不會影響自己以後的人生發展?以下是關於違章車被扣能否收回的問題。
違章車被扣了還能拿回來嗎?1 1.看情況。如果該車是故意用於犯罪的,則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如果兩車不屬於犯罪分子所有,原車主不知情,偵查、檢察機關有權暫扣用作犯罪工具的車輛,但無權在刑事案件審結後以任何借口繼續扣留或沒收。
檢察院所說的不還車、準備沒收的理由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檢察機關有義務在案件審結後將扣押的車輛無條件返還車主。
2.如果是可恢復的,可以到辦案的公安機關申請返還,並攜帶相關資料復印件、車的手續以及與違法者的租賃關系申請返還。如果慢的話,應該還要三個月。如果罪犯被送上法庭起訴,汽車將被歸還。快的話,過幾天就收回來了。
3.在犯罪中應當沒收的物品應當是違禁品或者在犯罪中使用過的個人物品。如果涉案車輛不是嫌疑人的個人財物和違禁品,那麽該車輛首先就不是依法應當沒收的財物。
在偵查過程中,只要是與案件無關的,壹律不得扣押。雖然駕駛涉案車輛,但與是否構成犯罪的認定沒有直接關系。車輛不屬於行為人的,依法應當屬於與案件無關的財產。
至於作案後能否歸還車輛,我們可以看到壹般是根據情況決定的。如果車輛是故意用於犯罪的,則不予返還。如果車主不知情,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返還車輛。如果對車輛能否返還還有些困惑,建議當面咨詢更專業的律師。
違章車被扣了還能拿回來嗎?2.被扣車輛保管應註意的問題。
機動車被扣押後,案件承辦人應當充分考慮案件的辦理時間,對被扣押的車輛采取相應的封存措施,保證車輛的穩定性和車輛的價格。如果保管不當,也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困難。
1.如果案情復雜,辦案時間長,被扣留的車輛不宜露天存放,防止車輛部件因風吹雨打、日曬生銹,應存放在車庫。前幾年,某法院在執行案件時,由於執行工作不規範、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將被扣押車輛露天存放。由於種種原因,該案長期未能結案。
後來車輛的拍賣和出售未能成交。當被執行人拒絕接收車輛以實物抵債並返還給被執行人時,被執行人以車輛銹蝕嚴重為由拒絕接收,並要求法院賠償損失,四處上訪,不僅影響了案件的處理,也成為了法院的負擔,影響了法院的形象。
2.如果冬季滯留車輛,要將發動機水箱中的冷卻水排出,防止車身在寒冷中結冰,造成損失。
3.扣押車輛的保管也要註意防火防盜,貼封條指定專人保管。
4.案件承辦人應當指定專人保管扣押車輛,並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扣押車輛進行必要的維修和保養,相關費用在結案時壹並辦理。
違章車被扣了還能拿回來嗎?3車被交警扣了,怎麽拿回來?
如果扣押是因為違法行為,可以在處理完違法行為後,到被扣押機關取回。
交警扣車的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被扣留的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交警扣留了這輛車。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條例》
第四十條
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和證件,並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扣押的作為證據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其他物品、證件應當隨案移送,並制作隨案移送清單壹式兩份,壹份留存,壹份交人民檢察院。實物不宜移送的,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應當隨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處理。
第五十壹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完成檢驗鑒定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30日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車被刑警扣了就還。根據《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壹般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受傷或者任何壹方提出異議,交警最多扣不超過15個工作日,涉及死亡的交警有權拘留30個工作日。
1.壹般情況下,扣留車輛查明事故原因、收集證據的,應當在查明事故原因後放行,即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放行車輛。
2、需要收集證據的,壹般拘留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準可以延長30日。
3.需要鑒定車輛的,最長在68日內返還肇事車輛。
4.交通事故車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的,交警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5.受害方在提起訴訟或者訴訟前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可以扣留車輛至訴訟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