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征兵政治審查條例》:
第九條除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外,對政治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單位招收的新兵,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招收:
(壹)在言行上同情或支持非法組織或非法活動的;
(二)收聽、收看外國反動廣播、電視等媒體,傳遞反動宣傳品和淫穢物品,受思想影響,是非不明的;
(三)有偷竊、打架鬥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迷信活動;
(5)紋身;
(六)長期在外地,實際表現不易查明的;
(七)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
(八)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親屬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九)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
(十)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等非法組織或者已經進行活動的;
(十壹)家庭主要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對自己有較大影響的親屬是邪教、有害武術組織的骨幹或者頑固分子的;
(十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有嚴重政治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特殊政治條件要求的情形。
擴展數據:
案例:萍鄉:兒子不能當飛行員是因為父親吸毒嗎?
王女士於2015起訴要求與被告周離婚。因不符合離婚條件,萍鄉市蘆溪縣法院不予準許王女士與周離婚。兩年後,周不僅不珍惜家庭,還染上了吸毒的惡習。於是,王女士再次將周訴至瀘西縣法院要求離婚。
案件受理後,王女士告知蘆溪法院負責審理的法官,周因吸毒目前在廣東某戒毒所。他們的兒子今年報考了飛行員,但在政審中,周多次吸毒的事實導致兒子的飛天夢泡湯。為了兒子的未來,王女士堅持離婚。
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後,蘆溪法院負責審理的法官立即安排時間前往廣東某戒毒所調解此案。
在調解過程中,周仍堅持不想離婚,但當得知兒子因吸毒而錯過當飛行員的機會時,他淚流滿面,後悔不已。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的失誤會毀了兒子的飛天夢。
幾經考慮,周某最終同意與妻子離婚,將夫妻財產全部留給王女士,而周某也下定決心戒毒,希望不要再成為兒子成長道路上的絆腳石。
參考資料:
鳳凰網-萍鄉:是因為父親吸毒導致兒子不能當飛行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