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法律規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破壞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賠贓物,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除刑法另有規定外: (壹)未經有關部門合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形式吸收資金的;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社會宣傳;(三)承諾以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還本付息或者支付回報。在壹定時期內;(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經向社會公示,通過向特定對象吸收親友或單位資金的方式吸收公眾存款,不屬於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符合本解釋第壹條第壹款規定條件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壹) 不具有不動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不動產銷售為主要目的,采取返原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出售不動產股份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通過轉讓林權、代為管理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三)以種植(養殖)、出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四)以商品回購、代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沒有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以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的;(五)以虛假轉讓股權或者銷售虛構的債券等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真實內容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六)不具有真實內容的集資、以境外資金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或者銷售虛構資金的;(七)沒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或者偽造保險單證等手段非法吸收資金的;(八)通過投資股票非法吸收資金;(九)以委托理財方式非法吸收資金;(十)利用“協會”、“社會團體”等民間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十壹)非法吸收資金的其他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四條:“關於辦理* * * *犯罪,為他人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回扣費、傭金、提成費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能及時退還上述費用的,可依法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二條:“關於單位犯罪的認定。
單位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違法所得全部或者大部分歸單位所有的,應當認定為單位犯罪。
個人在為非法集資活動設立的單位犯罪,或者單位成立後,主要活動是實施非法集資活動的,不作為單位犯罪處罰,對單位中組織、策劃、實施非法集資活動的人員,作為自然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判斷壹個單位是否以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為主要活動,應當根據單位的數量、頻率、持續時間、資金規模、資金流向、投入的人力物力、單位合法經營的狀況以及犯罪活動的影響和後果等因素確定。"
3.關於集資詐騙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實施本解釋第二條所列行為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壹)集資後未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與集資規模明顯不相稱,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三)攜帶資金逃跑的;(四)籌集的資金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五)逃避、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資金返還的;(六)隱匿、銷毀賬戶,或者搞假破產、倒閉逃避回籠資金的;(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八)其他可以認定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應根據情況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及的集資,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罪中心支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占有集資的故意和行為的,以非法占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三,律師建議
現在上海和霍州警方已經立案偵查,相關行為人涉案是必然的。目前,涉案肇事者唯壹能做的就是:勇於承擔責任,在警方規定的期限內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還贓物和賠償金,以爭取寬大處理。否則會遭受更大的損失,付出更大的代價。
在這裏,律師要特別提醒那些情節明顯輕微、無傷大雅的普通工作人員,妳不能把他們當成犯罪。所以壹定要盡快主動去公安機關交代事實,以免被別人栽贓,也避免被抓到,甚至失去壹份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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