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限購區域主要在禪城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肥水,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
2017佛山非限行區域:
大唐、南山、蘆苞、樂平、雲東海、西南、丹竈、白坭、蓮花鎮、西樵、明城、洋河、更合、九江、龍江、劉樂、倫教、杏壇、均安、容桂、獅山。
擴展數據:
2017佛山限購政策文件內容
1.繼續對南海區的禪城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肥水全區域,順德區的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實施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二、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繼續暫停在限制區域內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第三,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無住房。在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購買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不予認可。
四、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限制區域內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五、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房屋,繼續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
6.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無預售許可證銷售、哄擡房價、“首付貸”、變相囤積房源、虛假廣告等不正當經營行為。嚴肅查處各類提供虛假購房信息的欺詐購房行為;嚴肅查處房地產中介企業的各類違規銷售行為。
七、除上述措施外,其他措施繼續按照佛府辦〔2016〕52號文的有關要求執行。
八、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零時起執行。執行時間前已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執行時間點前尚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署認購書並能提供購房款銀行賬戶憑證的,仍執行原政策。
參考資料:
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