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用:根據實際醫院計算,請務必保留原始票據;
2.後續治療費:根據診斷書或鑒定結論確定不可避免的費用;
3.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壹般500至5000元;
4.住院夥食補助:30元/天×實際住院天數;
5.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長沙為70元/天)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6.傷殘賠償:(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少壹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城鎮標準:16566元× 20年×20% = 66264元(適用於交通事故發生前在城鎮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
農村標準: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起訴時該費用包含在殘疾賠償金中,不再單獨列出被扶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
市區標準:11825× (18歲-實際年齡)× 20% ÷ 2人。
農村標準:4310歲×(18歲-實際年齡)×20%÷2人。
老年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歲減壹歲;75周歲以上的,有多個贍養人滿5年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市區標準:11825× 20× 20%兄弟姐妹數。
農村標準:4310歲×20歲× 20%兄弟姐妹數。
8.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9.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為就醫或轉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壹般500到2000元;
10.殘疾人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周期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1.精神損失費:壹般5000到10000元左右。
二、司法鑒定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九級傷殘賠償金: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20%。
(壹)醫療費用醫療費用包括當事人為治療損傷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療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費。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
(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士人數、護理期確定。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轉往其他醫院,死者親屬(不超過三人)參與死亡事故處理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
(5)住宿費。外地來本市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陪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夥食補助參照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
(七)營養費用營養費用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付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的殘疾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和營養費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按照當事人的殘疾等級和當地公布的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自確定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三、九級傷殘賠償申請流程
工傷賠償申請由工傷人員所在單位的有關人員辦理。申請材料:
1,工傷職工壹次性醫療補助金申請表;
2.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
3.已辦理的辭職通知;
4、已辦理停保的花名冊;
5、申請日近2年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審核結論。
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後,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對材料進行審核受理,對受理申請進行調查核實,確保後60日內壹次性支付符合規定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