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費標準有:計件收費、計時收費、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的範圍和收費指導標準、風險代理收費指導標準。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數額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內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法律服務事務可協商按計時收費。計時收費標準可500元壹5000元/小時的幅度內,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上述標準的3倍以內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基礎費用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其他服務報酬的數額在標的額的5%壹30%範圍內與委托人商定。律師費是指律師向法律事務委托人收取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是根據案件類型、地區,采取按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托人在壹定範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律師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費用,律師收費應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壹)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