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中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壹庭、刑事二庭、民事壹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民事四庭、行政庭(與賠償委員會合署辦公)、審判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隊、司法技術科、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監察室等機構。轄瑞金、興國、章貢區、贛縣、上猶、崇義、南康、大余、新豐、龍南、全南、定南、安遠、尋烏、杜愚、會昌、石城、寧都、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19個基層法院,基層法院派出66個人民法庭。目前,市中級法院有中央政法人員147人,在職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占62.3%,碩士學歷占7.2%。贛州中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監督和指導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對贛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壹審、二審案件和移送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依法決定國家賠償;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當事人提出申請再審和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對下級人民法院管轄不明確的案件指定管轄,依法審理管轄有爭議的案件;執行和協調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依法委托執行的案件,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監督和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調查研究司法工作中法律適用和政策執行的疑難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開展司法統計,參與地方綜合治理;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法制宣傳和隊伍建設;根據職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配合市機構編制部門管理全市法院機構編制;指導全市法院的財務、設備、技術和鑒定工作,負責相關經費和物資設備的管理;領導下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工作;承辦其他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承擔的工作。堅持傳統,擁抱現代,贛州法院於2004年初提出了“各項工作創特色,法院改革創活力,隊伍建設創壹流,司法關註民生,審判緊貼發展,全力推進司法文明進步,打造贛州品牌法院,塑造贛州法院新形象,努力把贛州法院建設成為全省壹流、全國知名的現代化法院”的總體思路,並制定了五年實施綱要。贛州法院將堅持“公正與效率”的主題,大力弘揚蘇區精神,全面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努力增強司法能力,切實提高司法水平,紮實推進現代化法院建設進程,為贛州改革發展穩定法治進程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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