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18周歲,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8日5438+0期間出生),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申請或取消資格: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公務員或者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經考核服務期不滿2年(含試用期)且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公職人員;
6.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7.就業後構成回避關系;
8.根據法律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報名時不是公務員、公職人員,但報名後、錄用前在試用期內成為公務員、公職人員的,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專門崗位下列人員可報考專門崗位:參加過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欠發達地區誌願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三支壹扶”計劃的我省考生,並在2019服務期滿前考核合格;經福建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服役期滿且符合本次征兵有關規定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四)起止時間本次招聘,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基層項目服務的應聘者壹名,2009年9月2065438+1;全日制非定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或輔修證書的時限可放寬至2019 12 31。其他未公布的與期限相關的條件,截止日期為2065 438+2009年3月8日;如果需要計算年限,起始時間為相關經歷生效的第壹天,終止時間為2065438+2009年3月8日,按照滿期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