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我是美國律師》、《中國駐聯合國女外交官》暢銷全國的著名報告文學作家李,經過數月精心采寫新的報告文學作品,為我們揭開了當代中國監獄的神秘面紗——
(作者:李)
監獄,對很多人來說,是壹個神秘而令人恐懼的地方。其實大部分人對監獄並沒有直接的感受,間接的感受大多來自於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比如《水滸傳》中的《殺魏棒》、《白公館》、《挖泥洞》以及《紅巖》中的《辣椒水》、《老虎板凳》等都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新中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監獄是什麽樣的?
眼見為實。從2000年9月開始,我采訪了青海、山東、湖北、湖南、廣東、上海、北京等七個省市的十幾所監獄。從西到東,從經濟落後地區到經濟發達地區,雖然各地監獄的硬件設施差異很大,但在管理制度和尊重人權方面是壹致的,即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監獄政策,特別是1998進行管理。
那麽,現在監獄裏是什麽樣的?
我在青海唐河監獄采訪時了解到,10年前的壹場大地震,把監獄(當時叫勞改農場)的辦公室和家屬房全部夷為平地,100多人遇難,而監獄墻壁沒有壹間牢房倒塌,沒有壹名犯人死亡。原因是監獄辦公室和家屬房都是“幹鋪”(用粘土搭建的簡易房屋),經不起強烈地震,而監獄房間都是磚結構,比“幹鋪”堅固很多。關於唐格木農場地震的信息發表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992發布的《中國改造罪犯的情況》白皮書中。
在山東魯南監獄采訪時,印象最深的是犯人的大房間。那個廚房有兩個籃球場那麽大,像兩個工廠的大車間,壹個做主食,壹個做副食。壹走進副食的“車間”,就聞到壹股肉香。我看到兩個直徑約1.5米的大鍋在煮肉。值班的犯人告訴我,這是給礦上夜班的犯人的。他還告訴我,他們每頓飯有兩個菜,壹葷壹素;菜是給大家上的,飯是隨便吃的。不存在吃不飽的問題。旁邊的墻上,有壹張制作精美的囚犯“每周食譜清單”,像展板壹樣漂亮,上面不僅標明了本周每餐吃什麽,還標明了這些食物的營養成分和熱量(卡路裏)。對於在監獄中占很小比例的穆斯林囚犯,專門為他們制定食譜。在主食“作坊”裏,我看到白米飯在巨大的蒸籠裏蒸,白面包在壹人多高的不銹鋼蒸籠裏蒸。包子很大,壹個四兩。我忍不住對陪同采訪的監獄辦副主任王立斌說:好大的包子!王利斌說,要不要試試?我很想知道包子裏面有什麽,我就說,好吧,嘗嘗。壹個犯人馬上從剛拿下的長方形蒸籠裏拿出兩個饅頭。我說壹個就夠了。其實我壹個都吃不下。我本想把包子掰到王利斌的壹半,沒想到裏面的油立刻順著我的手指流了壹地——不僅是肉,還有很多油!我和王立斌站在那裏大嚼,引起旁邊吃飯的犯人好奇的看著我們。王立斌告訴我,那是他第壹次品嘗犯人食堂的飯菜,至今仍被我的“光芒”所感動。因為監獄有嚴格的規定,監獄工作人員是不允許在犯人食堂吃飯的。監獄裏有職工食堂。據說還不如犯人食堂。有光棍對分管管教的副監獄長蔣玉水說:要不我們直接把夥食費給犯人食堂,在犯人食堂吃?蔣玉水斷然拒絕:不行,管教人員不能占犯人便宜!
後來看了路南監獄這樣的大房,也看了他們的菜譜,都不錯。他們中的壹些人甚至有不銹鋼餐具,但我再也沒有嘗過他們的食物,因為我不能占囚犯的便宜!
走進山東省胡偉監獄的大門,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壹片綠油油的大草坪,像足球場那麽大,這是主管管教的副監獄長鄒繼忠的傑作。當初他擠過人群,只花了幾百塊錢就做好了——勞動力不計成本,草皮是從監獄其他地方移植過來的,只有草坪周圍的瓦片花了壹點錢。在我采訪過的幾十所監獄中,胡偉監獄可以說是監區制度化管理和環境改造最好的監獄之壹。
不過說到監獄硬件設施,東莞監獄、深圳監獄等廣東特區的監獄是最好的。
走在東莞監獄的廣場和監區,如果周圍的高墻電網沒有時不時提醒我這是什麽地方,如果穿著標準囚服的犯人沒有時不時路過,那麽我壹定會把這裏當成大學的校園,或者花園式的住宅小區。監獄的教學樓非常宏偉。能容納上百人的階梯教室,比我曾經讀過的解放軍藝術學院階梯教室漂亮多了。那些心理治療室,設計新穎,裝修溫馨,是我見過最美的心理治療中心。至於其他電教設備,普通高等院校是達不到的。陪同我采訪的監獄教育改造科副科長崔吉強告訴我,壹些來這裏參觀的中學生看到這麽好的現代化設施都很驚訝,大呼:哇,太漂亮了,比我們學校好多了!如果單方面宣傳我們監獄的環境和設施,會產生負面作用,會讓壹些人誤以為監獄是天堂,是過幸福生活的地方。所以要強調監獄是懲罰犯人的地方。犯人在這裏沒有自由,應該老老實實改造,自由是每個人最寶貴的東西。
所以我覺得人們最關心的不僅僅是監獄裏的生活條件,還有減刑假釋保外就醫之類的事情。壹般認為,這方面肯定有很多“貓膩”。坦率地說,過去存在壹些問題。即使是現在,這樣的事件在壹些地方也時有發生。比如我去青海采訪,聽說監獄科的壹個科長,在和別人合作給壹個犯人減刑的時候,因為受賄被檢察院抓了。不久前,我在《法制日報》上看到了這個案件的結果:地區中級法院的科長和壹名法官被判刑。類似事件在其他省市也偶有發生,涉案人員也受到了嚴懲。近年來,司法部在全國監獄系統廣泛開展“獄務公開”活動,大大增強了監獄執行刑罰過程的透明度,“暗箱操作”現象基本杜絕。如果有人因為人情或者私利,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在這個問題上搞“貓膩”,就難逃法律的懲罰。上面的例子就是壹個很好的證明。
目前,全國各地監獄對服刑人員的管理實行計分制度,當分數累積到壹定程度時,可以給予獎勵;如果獎勵積累到壹定程度,可以立功,可以減刑。這壹經驗最早是在山東濰坊監獄總結出來的。它首先在山東省推廣,然後由司法部在全國推廣。我在山東魯南、胡偉、滕州、濰坊監獄采訪時看到,每壹批上報減刑人員名單都是由各監區張榜公布的,任何人有異議都可以向監區領導或監獄領導反映。此外,檢察院在監獄設有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各類舉報和投訴。監區監獄上報的減刑名單,要經獄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再報轄區中級人民法院。如果壹個犯人的減刑報告沒有得到獄委會的批準,那麽監獄長或者分管管教的副監獄長要親自向當事人說明情況;如果法院不批準,法院應向監獄說明情況。如此嚴格的程序,既促進了犯人改造的積極性,又保護了壹批監獄幹警——不管誰說情,不管多自私,因為制度嚴格,都不會犯錯。
監獄裏是什麽樣的?大概就是這樣。
巧剃“帶刺頭”
犯人潘被擔架擡到路南監獄。他因盜竊罪被判處15年徒刑,最初被關押在臨沂監獄。轉到路南監獄前,他突然得了“偏癱”。據說生病的原因是他在臨沂監獄的磚廠燒過磚。當他從窯裏出來時,磚已經很熱了。他出了壹身汗,用冷水潑了他們。他來到魯南監獄後,下不了床,就在床上撒尿,弄得房間很臭,進不去。此外,他說大舌頭語,沒人能聽懂,就像癡呆壹樣。
大隊管教助理孫繼海覺得蹊蹺。壹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怎麽會這麽有氣質,被冷水澆得全身麻痹?
帶他去醫院檢查。醫生也說可能被冷水刺激後會生病,但沒那麽嚴重。醫生用針紮了紮他的腿,問他疼不疼。他說沒有;用錘子敲,他沒有反應。她臉上什麽表情也沒有,呆呆地。船長拉了拉他的腿,但它動不了。醫生詫異:偏癱,這條腿應該不會太用力拉!
吃藥治療兩個多月,壹點效果都沒有。整天在床上尿尿,房間裏的惡臭都能讓別人喘不過氣來。犯人不願意和他共用壹個房間,只能安排他壹個單間。我怕他自殺,我得派人看著他。監獄進行衛生檢查鑒定,這個監獄總是排在最後。他的“病情”不僅牽扯了管教幹部的大量精力,也嚴重影響了監獄的管理秩序。再說了,妳天天給他換被褥,怎麽換那麽多被褥?
該死,扶他起來!孫繼海命令犯人上廁所,心想再在床上撒尿就不換被褥了!但他想:如果我有病,我就是在虐待犯人!我們必須盡快查明他的病是真是假。
有些犯人為了逃避勞動改造,會想盡各種理由裝病,被監獄稱為“偽病”。孫繼海1970從部隊復員後壹直在監獄系統工作。這種情況十幾年來比較常見。前不久,同樣從臨猗監獄轉來的壹個叫許的犯人,因為裝病被孫繼海抓了個正著。
許比潘早到了幾個月,當他從臨猗監獄轉出來時,他拄著拐杖。他四十多歲。他以前是農村的會計。他因詐騙被判六年徒刑。他能說會道。他說他的坐骨神經疼,他的腿不能走路或工作。他整天拄著拐杖走來走去,東張西望。他是監獄裏為數不多的閑人之壹。
孫繼海找他談話,他說:“隊長,不是我不幹活,是我的腿真的不幹活。”
去了很多次醫院,什麽都沒發現。坐骨神經疼,很難看出來。三個月後的壹個星期天,孫繼海不休息,悄悄去了監區。走廊裏值班的犯人看到他,想說話,卻被他用手勢制止了。他不想讓囚犯知道他要來。犯人正在打牌,許也參與了。孫繼海在房間的門旁邊觀察了十多分鐘,但犯人始終沒有發現他。許青香因為和壹個犯人打牌而生氣,和他吵了起來。
犯人罵許:“妳裝傻幹什麽?當船長來的時候,妳生病了。隊長沒來,妳上了床也不翻身。妳整天裝成綁匪,跟政府鬼混。別想糊弄我!”
許青香急了,想揍他壹頓。犯人拔腿就跑,許站起來追。跑得飛快,根本不轉彎。追到門口,看見孫繼海站在門外,我傻了。
孫繼海說,“許青香,妳的腿不疼吧?妳現在不用拐杖怎麽能跑得這麽好?走,走,跟我上樓去!”
許沒必要假裝被綁架,於是他垂頭喪氣地跟著孫繼海去了樓上的教室。
“許,三個月,我給了妳多少工作,妳不聽。妳寫承諾,毒誓,口口聲聲說自己的病是真的。我今天親眼所見。妳還說什麽?”孫繼海給了他壹份禁閉名單。“走,拿著妳的被子,去禁閉室..妳裝病,抗拒改革,這就夠嚴管了。”
許馬上說,“隊長,我告訴過妳不要把我關了。不要送我去嚴管隊,不然我就在監區反省,寫好檢查。”
監獄裏還有壹個單間,孫繼海叫幾個犯人看著他寫檢查。檢查中,他說自己偽病的原因是快四十歲了,害怕下井(魯南監獄是煤礦監獄),想“保外就醫”。意思是壹定要好好改造,爭取寬大處理,爭取減刑。
看到許的檢查後,孫繼海對他說,“上個月,妳家人來接我的時候,我就發現了問題。妳家人問:妳腿怎麽了?如果妳在家腿不好,她會說:妳腿好了嗎?妳說妳的腿著涼了。妳怎麽來路南監獄著涼了?”
許青香無言以對,流著淚說,“我服氣,隊長。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孫繼海說:“現在懺悔還不晚。妳還有三年多的刑期。表現好的話可以減刑。表現不好,壹天也不能丟。”
許多次表示,他壹定好好表現。他在犯人大會上做了深刻檢查,後來表現不錯。他對工作、學習和家務都很積極。他以前是村幹部,也來工作,經常向政府反映思想。第二年,他被選為勞改積極分子,後來成為壹大群犯人的“積累委員會”主任,成為190多名犯人的頭。最後減刑八個月,我走了。當然,這是後話。
潘的情況與許不同。許能說會道,潘傻乎乎地說著,誰也聽不清楚。很難和他說話。
6月的壹天中午,孫繼海對生活科趙科長說:“妳看看潘是真是假。”
天已經很熱了,潘正在午睡。這房間臭得令人窒息。孫繼海和趙科長屏住呼吸,走到床邊。他們用事先準備好的針紮破了潘的腳趾,他擡起了腳。又捅了他壹腳,他又擡起來了。還沒醒。
孫繼海心裏暗喜。平時怎麽捅他他都沒反應,睡覺的時候就有,說明平時在裝,故意忍著。
孫繼海又把平時假裝不動的腳紮了壹下,把他弄醒了。
“潘昌松!”孫繼海喝道。
“嗯...這裏!隊長!”口齒伶俐,也不是大舌頭。“妳坐起來。”
潘昌松趕緊坐了起來。這樣,孫繼海和他們兩個就心中有數了。
“妳能移動這條腿嗎?嗯?”
潘看著孫繼海手裏的別針,好像明白了什麽,低下了頭,壹言不發。
“妳瘋了!妳在房子裏撒尿。那不是抵制改革嗎,婊子?”
潘昌松“哇”地壹聲哭了:“隊長,我冤枉啊。”
“妳委屈什麽了?”
“我好委屈。”
“妳有什麽委屈?告訴我。”
“我無罪,判我十五年……”
“妳在監獄裏做什麽沒有罪?妳不誠實!妳是個截癱患者。妳已經裝了幾個月了。在醫院,院長給妳打了針,妳壹動不動。妳假裝喜歡!妳為什麽裝病?好好交代!”
房間裏的氣味太難聞了,孫繼海叫他起來負責教室,但他幾個月沒走路,腿也不聽使喚了。孫繼海叫來兩個犯人,讓他上樓負責教室。
“妳有什麽事可以告訴船長。妳必須相信政府。”
潘昌松智窮才盡,只得招認。他裝病,壹是覺得委屈,二是不想下去挖煤。
他的案情是這樣的:他和同村的另壹個人非法砍伐了路邊的兩棵楊樹,偷了50斤小麥,偷了別人的壹輛地板車,把樹和小麥裝在車上拉回來。另壹個人在路上看到,問他們要幹什麽。他們說回家,那個人幫忙推車。案發後正趕上國家“嚴打”,所以定為盜竊團夥,嚴懲不貸。他是初犯,被判處15年監禁。他的同夥被判處五年監禁,幫助推車的人被判處三年監禁。
幾乎所有的犯人都在談論他的罪行,他們都認為自己被判了重刑。如果潘的情況真的像他說的那樣,應該是輕罪重判。後來孫繼海仔細看了他的判決書,情況基本屬實。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本案的情況,事情不多,他是初犯。他最多能判五年有期徒刑,他的從犯是三年兩年。那個不了解情況,盲目幫忙的,根本就不應該判刑。
在潘來到路南監獄之前,他就聽說這是壹座煤礦監獄。當他到這裏時,他必須下到井裏。不想來就裝癱瘓癲癇不能動。原來的監獄不想留壹個癱子,就說單子已經定了,動不了就得走。
孫繼海找他談話後,他承認有罪,但不足以判他十五年。孫繼海知道自己沒受過多少教育,幾乎是文盲,不懂法。我問他:“妳怎麽知道妳沒被判十五年?”
“聽聽其他犯人。”
“那是誰教妳裝病裝瘋的?”
“我的刑期只有五六年。我想我已經癲癇兩年了。當船長失敗時,他將被保釋。”
“妳的判決是十五年,妳怎麽能這麽快被釋放?妳真是不懂法。”
孫繼海告訴他,如果認為他的案子有冤情,可以寫投訴報告。他說他不會寫字,所以孫繼海讓許青香替他寫。申訴報告寫好後,孫繼海送到了壹審法院。我壹連發了好幾封信,但是壹直沒有消息。
在此期間,潘感覺到隊長對他很關心,他的表現也很積極。站在小崗位上,在隊裏看門,很認真。誰想違紀都不行。他不吃硬不吃軟,聽隊長的話,有事就向隊長匯報。孫繼海也很在意他的投訴。我和隊裏幾個領導研究後,決定以大隊的名義給法院寫信。
孫繼海利用晚上的休息時間仔細研究了潘的判決書和他的卷宗。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及當時的相關政策和量刑標準,給他寫了壹封復核申請信,由監獄管理部門和偵察部門審查,加蓋監獄公章,由檢察院的人宣讀,直接寄給臨沂中院院長。
壹個月後,臨沂中院發函:院長核對後,發現原判有異,發回常山縣法院重審。常山縣法院再審改判,潘原判十五年改為五年;原刑期五年改為三年;原審刑期三年改為免予刑事處罰。後兩者實際上已經出獄,改判的意義只是給他們壹個新的結論。當時沒有賠償法,所以他們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法庭來到監獄宣判的那壹天,潘在聽完法官宣讀的判決書後,激動得熱淚盈眶。他跑進屋裏,給孫繼海磕頭:“謝謝孫隊長,謝謝政府!我壹下子就少坐十年牢!”
當時他已經服刑五年,改判後被釋放。
此案在服刑人員中反響強烈,連其他大隊的服刑人員都在高喊:二隊孫隊長,那個很懂法律啊!其他隊的犯人經常在路上遇到孫繼海,主動向他鞠躬:孫隊長,我是X隊的,我的案子也有錯。妳能幫我寫點東西嗎?
孫繼海說:妳的案子我管不了,我只能管我的團隊。妳去找妳的隊長。
他之所以這樣回答,第壹,他不知道外隊的犯人,也不知道原因是什麽;第二,他的精力有限,光他隊裏190多個犯人就夠他忙的了;第三,怕影響和其他管教人員的關系:妳有能力嗎?妳是唯壹懂法律的人嗎?只有妳壹個人嗎?妳為什麽為囚犯這麽努力?
給隊裏的犯人寫申訴報告是他的工作範圍內的事,是隊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誰也不能說什麽。超出範圍,有些東西就說不清楚了。
孫繼海,本著對法律、對國家、對服刑人員負責的精神,從1987到1990,某* * *為他所在大隊的23名服刑人員寫了申訴復查函,其中3人沒有回復,7人回復了,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改判,13人被原審法院改判。其中,阿泰的壹個名叫王長群的犯人被判了五年而不是二十年。
王長群,綽號王三,從十幾歲起就壹直在少年犯管教所進進出出。他在泰安很有名。每個人都知道王三,有些人利用他來嚇唬孩子。當王三來的時候,孩子們害怕得哭不出來。結果他在“人緣”上很不走運。
1983某天,泰安某市場發生了壹起搶劫案,讓人人心惶惶。強盜們隨後遇到了另壹群敵人,雙方展開了戰鬥。現場壹片混亂,外面沒人知道誰和誰在壹起。這時有人喊道:王三來了,快跑!這兩個團體砰的壹聲解散了。
據說當時被搶劫的那個人有精神病。當他受到驚嚇時,他的精神疾病復發了,這是壹個嚴重的問題。公安局立案調查,到處找證人,問是誰搶的。他們都說不知道,都說聽到有人叫王三來。於是偵查員把案子放在王三頭上。
王三被捕後,我問他那天發生搶劫和群毆時妳在哪裏。他說我知道打架的事,聽說有劫匪,但我不在。調查人員當然不聽他的,說妳不要不老實。他壹直不認賬,壹生氣就對辦案人說:妳算什麽?戴著大帽子,看起來很體面,對法律壹竅不通!鄙視調查人員,鄙視法律。那不是撞炮嗎?當時是“嚴打”時期,重點打擊對象是像他這樣危害社會秩序的人。他們自作主張,正式逮捕了他。
庭審中,他始終不承認自己參與了搶劫,而是主動交代了自己曾與壹名年輕女子戀愛並發生性關系。因此在他的判決中有兩項指控:搶劫和強奸——以談戀愛為借口猥褻和強奸年輕女性。他因搶劫罪被判17年,強奸罪被判3年,合並執行20年。
王長群入監後,從不服從改造,表現很不好。他很堅強,不裝病,但是工作不好。他每天寫訴狀,據說有幾百封,中院高院到處寄,壹直沒有回音。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打罵犯人,威脅管教人員。沒有壹個團隊能夠管理它,也沒有人想要它。後來,他們得到了孫繼海的第二旅。
孫繼海找他談話:“有事告訴隊長,不能抗拒改革,破壞監獄紀律。如果妳撞了人,妳會得到額外的判決。”
他說:“二十年,怎麽增加?還是死刑什麽的?二十年,沒有希望。如果我有罪也沒關系。我無罪。”
孫繼海說:“如果妳認為判決是錯誤的,妳可以繼續申訴。這是妳的權利。”
他說:“呼籲有什麽用?我看透了。我這種人沒道理!”
沒過多久,他又違反了監獄規定。那天晚上看電視,壹個高個子犯人把他擋在前面。他什麽也沒說。他拿了個凳子砸在他頭上,立馬把他打倒了。
其他犯人嚇壞了:“報告隊長,殺了人!”“王三殺了XX!”
幸運的是,犯人昏迷不醒,沒有死亡。但王長群逾越了國家法律法規,這還不錯!
孫繼海給他下了拘留令,還沒宣布就說:“我去拘留室。”他屬於江湖中那種據說很有“膽量”的人。
通常囚犯吃得很好,但在禁閉室,他們是配給的。工作有口糧,不工作也有口糧。王長群很強壯,吃得很多。他在禁閉室吃不飽飯。三天後他受不了了。他對孫繼海說:“隊長,我不打了。”
從禁閉室出來後,他誠懇地對孫繼海說:“船長,請妳操心我的事。我以前的信都白寫了。”
孫繼海說:“別人不給妳做,我給妳做?”
據孫繼海所知,為了王長群的事,監獄管理部門的人去過泰安中院。不知何故沒有成功。想必這個案子更復雜,難度更大。
但是孫繼海決定試壹試。他利用晚上休息時間仔細查看了王長群的卷宗,發現判決書漏洞百出。首先,王長群案發時未滿18周歲。如果案情屬實,也應按規定從輕處罰;第二,搶劫有目擊證人,但搶劫的是誰?我不知道。人們不認識那些人。第三,搶劫導致當事人精神疾病復發。這個人在哪裏,叫什麽名字?判決書上沒有寫。第四,強奸罪是基於王長群自己的供述,沒有年輕女性或者任何第三方的證明。對於這壹點,王長群壹直說他們是戀愛,頂多算通奸,不算強奸。但在“嚴打”期間,法院可能因為案件太多而草率判決。難怪王長群不服。到了監獄,他就壹直鬧事,拒不服從改造。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正是因為他太有名了,才被錯誤的帶進來。
孫繼海找王長群了解情況,然後告訴檔案裏記載的那對夫婦,他知道了。他對王長群說:“好好改革。妳要是沒意見,我給妳寫。”
王長群壹聽,樂了:“老人家,妳要犧牲點休息時間為我做這個。”性能比以前好壹點。孫繼海根據判決書中的問題,寫了壹份上訴復核書。為慎重起見,他讓大家在檢討信上挑毛病,提意見。復查信發出兩個月後,法院派人提審王長群。
他們對孫繼海說:“妳的檢討信收到了。我們院長看了,要求重新審核。”
泰安法院花了5000多塊錢復查王長群案,收集證據,卻找不到所有的證人。突發精神病的受害者不知道在哪裏,這次也找不到了;那個年輕女人可能已經結婚消失了。沒有證據,罪名不能成立,應該無罪釋放。但王長群已經坐了5年牢,最後因為在當地影響惡劣,以流氓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盡管如此,他還是非常感謝孫繼海和政府,否則他將在監獄裏度過十五年。
法院來重新宣判的時候,王長群的父親也被帶來了。宣判後,王長群激動得淚流滿面。他跪倒在地,向孫繼海和法院、檢察院的人磕頭:“謝謝隊長,為了政府。我出去以後,壹定要做壹個守法的公民。”
王長群在監獄裏的哥們,聽說後,都跳得老高,為他高興。
他的刑期已滿,壹旦改判,他將被釋放。出來後,他和父親在飯堂吃飯。監獄管理科副科長出差了,不知道被放了。他回來的時候,這個男生是怎麽跑出來的?上去抓住他:“妳怎麽來了?”
他馬上說:“我改判了。”
另壹個叫王連群的青島犯人因流氓罪被判10年徒刑。他是壹名軍人,無論是在海軍還是在黨員。來到孫繼海的隊伍後,孫繼海找他談話:“妳當過兵,還是黨員,為什麽放松改造?”
他說:“別提了。我不接受。他們耍了我。”
孫繼海問:“誰擰妳了?”
他說得很詳細。原來他在青島醫學院做電工,和壹個女醫生為了房子吵架。女方老公在四方區法院工作。他聽說他當醫生的老婆生壹個小電工的氣,就去醫學院對王連群說,小子妳別瘋了,妳遲早會落到我手裏的。結果王連群辜負了期望。不到半年,他就因“播放淫穢視頻,容留婦女賣淫”被公安局逮捕。王連群家裏托了很多關系,結果沒辦法托任何人。壹個熟人悄悄問家人,王連群有沒有得罪什麽人。家人想了很久,終於想起來自己得罪了壹個法官。熟人說,那就別忙了。他在司法部門的人脈比妳多,也比妳硬。他說:“這是我的敵人,動手吧。”壹句話就夠了。最後王連群被判十年。
判決書顯示,8月1978日至8月1979日,王長群在其妻出國留學期間,多次在家中播放淫穢視頻,觀看人數達30余人。王連群自己說,他其實是借了別人的錄像機和錄像帶,只放了兩遍。只有六個人看了,包括他,壹個朋友,兩個鄰居和兩個女人。
他這麽說,孫繼海當然不會相信。告訴他妳來這裏壹定要遵守監獄的規章制度,有問題可以寫投訴報告。
壹天,他的哥哥、嫂子和他的妻子去監獄探望他。孫繼海先和他們聊了聊。
王連群的哥哥說:“我找了個熟人,兩萬塊錢就減刑了。”
孫繼海說:“他在吹牛。不要花那筆錢。留著錢,做點正經事。不要聽江湖上那些人的,妳最好通過正當渠道。”
王連群的妻子流著淚告訴孫繼海,他們結婚的時候,她父母不願意。這壹次,她的父親聽說這件事後非常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