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質疑,小文的丈夫和家人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案件的肢解或隱瞞。對此,牛子新聞記者聯系了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進行核實。相關值班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不方便透露相關情況。
據相關報道,小文下班回家後就沒出過門。20日早上7點+01,當地監控拍到小文的嶽父戴某華推著摩托車出了家門。戴某華開著壹輛無牌面包車出了家門。小文的父母得知女兒失蹤後趕到女婿家,公婆戴某華也帶著他們在村裏四處尋找。在此期間,她的女婿戴某和也向眉山派出所報警稱妻子失蹤。當晚,小文的父母在調查了村裏的監控後報警,稱女兒可能被殺。
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小文的嶽父戴某華被警方帶走調查。後來只有戴某華被警方拘留,其他人都回了家。澎湃新聞記者從小文丈夫戴某和所在的南安市洪瀨中心衛生院了解到,戴某和確實是該衛生院的醫生,目前已停止探視。在警方通知小文的公公戴某華殺害兒媳後,小文的父母等親屬在女婿家門口貼出了“以命抵命,還我女兒”等標語。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劍認為,嶽父殺人碎屍拋屍焚燒的行為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壹是定罪,二是量刑。關於定罪,如果公公故意殺人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定罪處罰沒有問題。但如果有家屬透露的肢解拋屍、焚屍的行為,對量刑影響很大。肢解拋屍、焚燒屍體的行為,體現了犯罪手段的殘忍,性質的惡劣,主觀惡性特別嚴重,可以從重處罰。
對於網友:被害人丈夫戴某和能否出具諒解書換取父親從寬處理?律師傅堅說:“如果被害人的丈夫沒有參與或者對犯罪不知情,他可以是被害人的親屬,有權出具諒解書,但能否獲得輕判,不僅要看被害人丈夫的諒解,還要看被害人其他家屬的意見。所以能不能輕判,要看法院對其他人的綜合認識和犯罪情節。”
付建律師還表示:“如果公安機關後來發現其他家屬也參與肢解或者隱匿,可能違反我國刑法關於幫助毀滅證據罪的相互規定,根據犯罪情節,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