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公司保安有權搜查員工的摩托車嗎?

公司保安有權搜查員工的摩托車嗎?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保安無權搜查員工的摩托車。但2004年6月5438+2月1日生效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規定,公司保安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進出公司的物品和車輛進行登記。也就是說,完全可以進行必要的檢查。單位管理範圍內的人員應當遵守單位內部安全制度。

1.根據法律授權,內衛人員可以對進出公司的物品和車輛進行檢查登記。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條例》第11條規定,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機構和保衛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開展治安宣傳教育,落實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安全措施;

(二)根據需要,檢查進入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進出的物品和車輛;

(三)開展本單位範圍內的治安巡邏和檢查,建立治安隱患巡邏、檢查和整改記錄;

(四)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制止單位內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立即報警,並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置工作;

(五)監督內部安全設施建設和維護的實施。

二、搜查,是法定調查機關的專屬權力。公司保安無權行使。

1.搜查,是指為了收集犯罪證據,對犯罪嫌疑人和可能隱藏犯罪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所以及其他有關場所進行的搜查和檢查。

2.搜查必須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其他偵查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並且不得少於兩人,並且應當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否則被搜查人有權拒絕搜查。

3、在執行逮捕、拘留時,遇有下列緊急情況之壹,也可以不用搜查證進行搜查;但事後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三、治安重點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專門規定。

第13條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全國或地區公共安全的單位為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公安重點單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按照下列範圍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壹)廣播電臺、電視臺、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科研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和金融機構;

(五)大型能源電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業中心;

(七)教育、科研、醫療機構和大型文化體育場館;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10)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壹)其他需要列為治安重點的單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關於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壹般規定和關於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特別規定。

四、單位保衛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1、12條規定,單位管理範圍內的人員應當遵守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制度。

2.第八條單位制定的內部安全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相抵觸。

3.第10條:單位內部保衛人員應當依法、文明履行職責,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公安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4.第二十條:單位公安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賠禮道歉,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後,單位有權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侵害的公安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對故意或者重大侵犯權利的公安人員,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處分。公安人員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是單位負責人唆使、脅迫的,單位負責人應當依法受到處分,並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福田刑事重罪律師排名榜
  • 下一篇:廣東經國律師事務所的彭大成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