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不能當律師,在我國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
國家相關法規中都有關於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的相關規定:
1.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修改後的律師法中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2.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第5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3.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2012年和2013年修正本)的相關規範節選: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第十壹條 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第十二條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符合本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條規定的程序,可以申請兼職律師執業。
第十三條 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第四十壹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下的處罰:(四)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
第五十六條 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建議:
1. 《國家公務員法》沒有規定不允許公務員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 ?如果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考取了律師職業資格,除非妳辭職,否則妳無法做律師。
3. ?按照目前的規定,即使妳通過了司法考試,拿到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如果妳不放棄公務員的資格,妳連實習律師都申請不到,因為從申請實習開始就要求妳必須放棄妳的公務員的身份。
4.妳可以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考取法律咨詢職業資格;
5. 妳可以在國家機關擔任公職律師,公職律師壹定是行政在編人事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