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的公務員,如果現在有工作,要如實填寫工作單位。失業人員不需要填寫。如果報考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要填寫工作期間起止時間和工作單位。
其他考慮因素:
1.報名序號:無需填寫,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後由網絡自動生成。
2.報考部門和職位:每人只能報考壹個職位,請慎重選擇。在網上點擊省級招錄機關或設區的市後,可以進壹步選擇某個招錄部門或某個市(縣)局或鄉鎮的具體職位。點擊填寫。
3.姓名:用於填寫戶籍的姓名。名字之間不要加空格。如果不能輸入生僻字,可以用帶方括號的同音字代替。比如“_羌”可以記為“[彜]羌”。
4.身份證號:用半角數字填寫本人真實身份證號(15位或18位)。
5.出生日期:填寫公歷出生日期,應與身份證壹致。如與身份證不符,請在“補充說明”欄註明。點擊填寫。
6.性別:點擊填寫。
7.國籍:點擊填寫。
8.政治面貌:點擊填寫。
9.婚姻狀況:點擊填寫。
10,考生身份:點擊填寫。
11.學歷:填寫與所發畢業證內容壹致的學歷,點擊填寫。
12.學位:填寫與所發學位證書內容壹致的學位,點擊填寫。
13.所學專業:填寫學歷對應的專業,應與當時頒發的學歷證書內容壹致。
14.畢業院校:填寫學歷對應的畢業院校,應與當時頒發的學歷證書內容壹致。
15、畢業時間:填寫相應畢業院校頒發畢業證書的時間。
16,籍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直接填寫直轄市名稱,如“上海”、“重慶”;填寫其他省份的省市(地區)名稱,如“內蒙古呼和浩特”;填寫山西省省、市、縣(區)名稱,如“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山西省長治市”。
17,工作單位:填寫工作單位全稱,如“山西大學”不能縮寫為“山大”,如果不是,則填寫“無”。
18,單位性質:當前工作單位的性質。點擊填寫。
19.工作時間:填寫工作年份,如2005年3月。
20.服務基層項目:點擊填寫。
21,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及其計算方法詳見公告。點擊填寫。
22.職業資格:指本人通過國家統壹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的職業資格。如:律師資格,如無,填“無”。
23.技術職稱:填寫經主管部門考核或通過全國統壹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名稱,合格未聘者填寫,不合格者填寫“無”。
24.聯系電話:填寫能快速直接聯系申請人的手機(PHS)號碼、家庭電話號碼或辦公室電話號碼。區號必須在號碼前填寫。
25.戶籍:按現行政區劃填寫。直接填寫直轄市名稱,如“上海”、“重慶”;填寫其他省份的省市(地區)名稱,如“內蒙古呼和浩特”;填寫山西省省、市、縣(區)名稱,如“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山西省長治市”。
26.簡歷:大專或中專畢業後參加工作的,在大專或中專學習時填寫。
27.家庭狀況:填寫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信息。
28.補充說明:填寫招聘崗位的特殊要求、上述欄目無法說明的情況或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多個描述用分號分隔。基層服務四個項目的申請人,要詳細說明情況。(限200字)
29.照片:上傳申請人本人電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20KB以下,JPG格式,按提示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