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公訴意見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壹,對法庭調查的簡要概括。
第二,進行證據分析,認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進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會根源。
第五,進行法律上的論證,指明被告人觸犯的刑法條款,闡明被告人應負的法律責任。
以上五項內容,並非每份公訴意見書完全具備,應根據案件的特點及實際需要,決定哪幾項內容可寫,哪幾項內容重點寫。公訴意見書文無定式,內容分標題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體和結尾三部分。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凡事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行為人在犯故意傷害罪的時候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壹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 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起訴意見書必須忠實於事實真相。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