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壹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必須在報名時
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⑶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過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
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下同)學習或工作的人員,以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⑷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報名時須將本科階段成績單交我
校審查)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⑸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報名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壹)中第1、3、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BA聯考”:
1.符合(壹)中第1、3、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對於畢業後沒有就業或就業時間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報考。
3.報考類別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壹)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即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3.報考類別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